南明:开局童子兵,撑起乾坤重 - 第348章 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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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8章 除恶务尽
    傍晚,众人赶到慕德。这慕德位于流溪河畔,又有驿道贯通广东南北,是处不折不扣的水陆要冲。
    明朝在此设有一处巡检司,归广州府附郭番禺县管。赤军也在此驻有一营守兵,大概三百人马。此地人口众多,经济富庶,超过广西内地的州县。
    到了近代,满清在此增设县城,名曰县,即今之都区。慕德不乏客家人,晚清时的洪秀全、冯云山,便诞生于县。他们还有个冤家骆秉章,也是县同乡。
    既是微服私访,也就不便惊动巡检司、驻军。丹初等人找了家客栈投宿,屋舍饮食还算洁净。
    当晚无话,次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店内一阵喧嚣。丹初还在熟睡,被莫夫人摇醒,穿戴起衣服。
    未几,侍卫杨鼎真叩门,低声说道:“东家,有强盗。”
    乱世不靖,常有强盗出入。赤军平复粤东后,强盗已经大为收敛。今日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强盗闯进客栈,公然劫掠,着实可恶。
    丹初夫妇两个穿戴好衣服,检查了手枪、腰刀。屈大均不习武艺、王华年纪还小,收拾过细软,躲入丹初房中。
    强盗人数不少,先在柜台处搜索一番,继而逐个房间扫荡,专挑细软宝贝拿。
    大约一两刻钟的功夫,强盗们来到丹初房间。丹初也摸清了这些人的底细,他们有二十来人,简单遮住了脸面,甚是嚣张,但只有腰刀、匕首等武器,不像是江洋大盗,倒像是本地的小毛贼。
    “让开,爷要进屋搜索。”五六个强盗聚拢逼近,喝道。
    “我们东家在屋里,不欠你们东西。”杨鼎真手执腰刀,神色傲然,和另一个侍卫守在门口。
    “兄弟,”为首一个强盗满脸横肉,作了个揖,冷笑道:“听口音,是客家人?”
    “没错,粤西来的。”
    杨鼎真是广西浔州人,也是客家人。明末时,客家人已经进入广西,在梧州、浔州、南宁一带多有分布。
    既是粤西来的,很可能就是赤军。强盗把杨鼎真打量一番,终究是不甘心,说道:“咱世世代代住在慕德,就是赤军来了,也不惧怕。客栈欠咱钱,咱要进屋拿几样东西抵债。”
    “鼎真,让他们进来。”丹初说道。
    “诺。”杨鼎真毕恭毕敬的样子,让强盗更加相信,这些人或许就是赤军。
    可强盗人数众多,还有好些房间没有打劫,不愿失了面子。为首的强盗咬咬牙,推门而进。
    屋内四个人,两个绅衿、一个俊仆、一个儒生,虽有腰刀,却不像是练家子,更绝非军士。
    强盗放心了,拱拱手,说道:“几位,打扰了。”他招了招手,身后三个随从就要动手打劫。
    莫毓芬虽为女流,却自幼习武,抽出腰刀拦住强盗去路。
    屋内不大,她一拔刀,强盗便吃了一惊,各自横刀相向。
    “几位,何必如此?客栈老板欠咱的钱,咱和和气气的,拿几样东西就走,用不着动刀动枪。”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丹初冷笑道:“这屋内没什么值钱的家伙,我这儿倒有样宝贝。若是你们看中了,拿去就是。”
    强盗一愣,却见丹初从腰间抽出一把燧发手枪,顺手打开了火门。王华见状,也抽出定虏式马枪,打开火门,随时可以击发。
    这年头,能用得起燧发手枪的,非富即贵;能拿得出定虏式马枪的,除了赤军还能有谁?强盗胆怯,连忙讨饶:“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告辞。”
    想走,没那么容易。乱世用重典,南越法令很严,以今日的情形,强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至少可以判他们一个斩立决。
    杨鼎真拦住去路,等待丹初发落。丹初则说道:“今天爷的心情好,许你们改过自新。若你们放下刀剑,束手就擒,爷就饶你们一条狗命。”
    强盗有二十多个人,丹初他们只有六个人。为首的强盗不愿就擒,发出一声唿哨,意在招徕同伙。
    丹初也不客气,当即开枪,先击毙了为首的强盗。王华才十四岁,是刘夫人的儿子,娶的是李定国的女儿。他临危不乱,毅然开枪,又击毙一名强盗。
    众人一拥而上,与屋内的强盗斩杀殆尽。
    未几,强盗的同伙赶来,见丹初等人拿有火枪,未交手就已露怯。这些小毛贼虽然人多,怎是杨鼎真等人的对手,略一交手便败下阵来,落荒而逃。
    杨鼎真不敢怠慢,派另一名侍卫飞马驰往慕德守营调兵。随后审问强盗,才知道这伙强盗是“打行”中人。
    屈大均一听“打行”,便摇头叹息,说道:“打行者,打手之行会也。不除打手,便不能除打行,不除打行,百姓休想安宁。”
    他熟悉广州民情,把打行的来龙去脉简述一遍。
    原来,明朝与历朝历代一样,城镇中不乏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明初称之为“逸夫”,又称为“逸民”,其实是一种遮羞的说法。
    “逸夫”之尤其恶劣者,称之为“喇唬”。明初太祖用法严苛,严厉打击“喇唬”,以致于明初时“喇唬”竟然销声匿迹。
    自正统以后,国事日坏,“喇唬”重新出现,为害尤烈,从事打架斗殴、行凶杀人;横行市肆、强取货物;赌博、诈骗;充当揽头、把持税务等。
    “喇唬”之外,又有城市流氓,宋人称之为“捣子”,明人称之为“光棍”,又称之为“赤棍”。
    至明末,城市“光棍”演化为“把棍”。把者,团体也,恶棍聚成一起,即为“把棍”。
    “把棍”之尤为恶劣者,为“打行”,多由打手组成,敢于白天杀人,当众抢劫。
    据客栈伙计讲,刚才这伙“打行”原是慕德一带的地头蛇,把持渡口、码头,官府莫能奈何。自赤军驻扎慕德后,他们大为收敛,不想今日又在太岁头上动土。
    很快的,驻军赶到,为首的是名营副,见到丹初就拜,说道:“国主在上,职下救驾来迟……”
    “无妨,你们营长现在何处?”
    “营长带部队去剿山贼了,职下奉命留守。”
    原来,慕德附近有座丫髻山,山上盘踞了一伙强盗,人数有三百左右,常常下山骚扰行旅,打家劫舍。赤军先礼兵兵,派人命令他们解散,下山做良民。山贼不愿,叫嚣要顽抗到底。
    “打行的事,营里一直想取缔他们。因剿贼事急,营里准备先料理过丫髻山上的强盗,再发兵打击这伙打行。这些无耻打手,竟敢冒犯国主。职下这就集合留守兵马,把打手一网打尽。”
    “嗯,”丹初说道:“百姓所求不多,无非是有田可种,不必受强盗的欺扰。打行公开抢劫,性质恶劣。你们要除恶务尽,尽快行动起来,趁他们没有走远,把他们一网打尽。若是兵力不够,不妨发动民兵、民众。”
    “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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