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 第六零六章 南洋大开发(五)
“条件什么的,那都好说。最起码一条,到南洋干活能吃饱,这还不够?”
来收人的退役军官给出了一个让灾民实际上并无法拒绝的条件。
此时的世界,在后世看来是极端魔幻的。
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马萨诸塞州的契约奴隶们,此时正在进行一场暴动,以抗议他们每天只能吃龙虾。
以至于殖民地政府不得不出台政策,每周农场主不得给奴隶吃三次以上的龙虾。
北龙虾、南西瓜。
大洋之隔的这边,大顺这些并不是奴隶或者契约奴隶的良民百姓,却在眼巴巴地盼着一碗救济的粥,每个人的碗都不用洗,只是舔就能舔的干干净净。
刘钰早就和那些商人说过,在大顺招人去南洋,尤其是黄淮地区,根本不用考虑所谓的“趁灾年”。
因为自从黄河南走之后,苏北以及苏南北部,几乎每年都是灾年。人们不会把太阳照常升起,作为一个“天赐良机”,只是作为一个必然的背景。
这里的尴尬之处,就在于自发下南洋去不成、垦蒙闯关东又太远,尴尬的位置使得这里“多余”人口,只有大批死亡这一个办法。
这里的烂伤疤,从宋朝开始到现在,历朝历代都没有想着解决的。现在大顺终于要开始解决这个问题,用的也是看起来颇为无情的手段。但现实就是这样,大顺一个黄淮百姓的命,真的没有均价150两的黑奴的一条腿值钱。
不过,饶是如此,人一旦吃饱了,总还需要一些梦想。
弗吉尼亚公司的种种经验,大顺这边都是可以借鉴的。一起啃玉米南瓜的时候,都满足;一旦有足够的玉米南瓜了,公司也只能把地分掉,搞租赁收租来确保公司利润。
最终还是要分一些土地作为“希望”的。
来收人的人贩子便又讲了讲吃饱饭之后的一些待遇。
前三年是没有工资的,前三年的工资就当抵船票和这三年的伙食费了。
三年之后,开始有工资。
但是伙食费还是要扣除的。
或者,可以选择不扣伙食费,分一小块土地,伙食自理,每天去上班赚工资。
前者算是雇工制。
后者其实就是变种的农奴制。
因为分到的小块土地,只能保证基本的生存。
种点南瓜、红薯、木薯之类的,保证饿不死。然后每天去种植园上班,赚钱用。
不得不说,干一行的人,思想都是相似的。导致了上百万爱尔兰人因土豆死亡的制度,他们并没有学习过,只是无师自通。
这也是那些决定下南洋的人和刘钰博弈的结果,他们认为纯粹的工资制,工资最低要保证人饿不死,甚至还要保证他们家里其余人饿不死,这样成本更高一些。
但如果分一小块土地,让他们自己解决伙食,但不可能依靠种地完成向自耕农转变的积累,那么各个种植园就连伙食费都免了。
这些人也能接受更低的工资,降低成本。
这么多种植园,肯定是要有统一的监管法令的。
双方博弈之下,刘钰倒是不在乎,这些人的命运在他们自己手里,先把他们运过去,日后自然会想办法争取自己利益的。
应该来说,这些种植园的生活,比起巴达维亚的甘蔗园糖厂,还是要好一些的。
毕竟那时候都是无居留许可证的,老板会用去荷兰人那举报去服苦役,来吓唬那些人接受最低工资。大顺占了南洋,鼓励迁民,至少这一点上行不通。
而且,种植园模式,解决了“小农是一个个分散的土豆”的问题,成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一起劳作,想搞点什么事情、传播点什么思想,也容易。
既是存着命运要靠自己斗出来的想法,刘钰也没有搞一些施舍或者赐予式的福利制度。
最终定下的条件,对这些投资者都相当有利。
包括每年的死亡指标,只要保证别太离谱就行。
把这些条件和阜宁县令说了后,又拿出来了拟定的章程,白纸黑字的东西。
阜宁县令一页页地把这些章程读完,颔首道:“亦算是以工代赈了,这也是好事。这里自宋以来,年年穷困,年年都有乱子。若能去南洋活下来,也算是做了件善事。”
“那你准备要多少人呢?”
人贩子道:“我先带1500。人一次不能太多,沿途也要准备粮食,不然走到港口都是问题。除了这里,江苏处处遭灾,别处的人也要,分批去。汇集一处,再出海。”
“今番去不成的,过几日又会有来收人的。看这架势,估计要明年春上水才能下去。整个冬天都是好风,正是下南洋的好时节,倒也不急。”
“朝廷不是已经调拨了一批粮食赈济吗?撑到明年四五月份是够了吧。”
“不过,我来的时候,可是被嘱咐过。清点人头,可不能报虚数。”
县令明白,这是朝廷怕两边报虚数,怕虚数空出来的赈济粮被合伙分了。遂道:“你我也不熟识,你按你们的规矩来,我按我的规矩来。咱们就老老实实,数多少人,数清楚了,交割一下。签字画押,免得日后说不清。”
人贩子也点头称是,又道:“如此就要劳烦大人了。这里面一些事,还是得要大人帮办。只是不知三日内可能办完?”
阜宁县令一听这话,忍不住笑着摇头道:“你这是在军中久了,哪里知道军中的事和地方的事有多大的差别?三日?我看,三十日能办完,就算是烧高香了。”
“有道是,破家值万贯。这地方虽地盐碱,又多水旱,可一些人家里还是有那么二三亩地的。人一走,地怎么算?”
“还有,但凡愿意走的,哪个不欠债?这地方,能过的不欠债的,必不肯走;肯走的,必欠着债。士绅们躲水灾自有去处,可家里人却在这盯着呢,欠了债不是那么容易走的。债怎么还?”
“一县之事,鸡毛蒜皮,非是军中令行禁止可比。”
人贩子忙道:“此事那边不是也想到了吗?国公的意思,地就以田皮、田骨分开。走的人拿走田骨契……现在就算卖,也根本没人买。田皮就转赠别人先种着,将来再说将来的。若是那边做的好了,谁肯回来要这一亩两亩的地?不够船票的。”
“要是人就死在那边了,也没个后代啥的,就这样了。也省事。”
“而欠的债嘛……朝廷不是有法律吗?高利贷最高也就翻番,县衙就给撮合一下,写好欠条,放人走。将来再还呗……其实大人也知道,留在这也还不上,将来利滚利。”
阜宁县令心道,上面出个主意,下面跑断腿。三亩两亩的小田,最是麻烦,夹杂不清。
你们上面的上下嘴皮子动一动,我们办事的可是要忙了。
至于说欠债的事,嘿,这叫什么事?县衙来担保?县衙来担保,怎么保?
我们倒是无所谓,反正人头税摊了,少一个人、多一个人,对县里毫无影响。
可债主们不放人,又来啰嗦,这麻烦岂不全压在我们身上了。
就算是朝廷,也只说有灾荒了救济救济。可也没敢说,灾年一到,欠债就直接取消啊。
朝廷不来说这话,得罪人的事却我们来做?
县令捋了捋胡子道:“国公那边交往的,都是些大买卖人。都说,冤有头、债有主。我看,你们既不肯垫付欠债,那是不是可以把债转到你们那,你们帮着从工钱里扣出来?”
“我也知道你怕麻烦。但事呢,就是这么个事。不欠债的,那是日子能过下去的,谁肯走?但凡肯走的,十个里面有七个,都欠着钱呢。”
“那边都是大买卖人,先把钱垫上,日后从工钱里扣呗。”
人贩子摇头道:“这肯定不行啊。这边把债还了,去了就死了呢?”
县令哎了一声道:“若是这样,我这边就真不好放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里面有超了大顺律的利,把超的利扣了便是,可也不能说直接全免了啊。我这边是真无所谓,人头税都没了,我留人什么用呢?可这边的债主……”
略顿了一下,县令只好道:“阜宁虽小县,又穷,多灾。可也不是全都是沿海这种盐碱地方。西边城里,也是有几个举子的……”
“国公不是寻常人,是以国公觉得此事简单。可我们这些人,难啊。要不……我和他们再说通说通?按你说的,问问他们愿意不愿意。就算愿意,几年还钱呢?这也得说明白,你说是吧?”
“真要不还,谁来作保?总不能为了那几分银子,去南洋要债吧?”
人贩子忍不住骂道:“不是都学过圣贤书,讲仁义吗?”
县令无奈道:“修桥补路那是善举、灾年捐钱赈灾那也是善举。但该收租子还是要收租子、该放贷还是要放贷的。这是两码事。”
“你之前拿军饷,也不好说忠君爱国便不要军饷不是?这不是一个道理吗?”
“收了租子,等着灾年的时候再拿出一些救济,才是善举、仁义。直接不收租子,那叫天下读书人怎么活?”
“便是最激进的颜习斋的均田井田之想,也说了,考上科举的还是可以保有土地收租的。只均考不上科举的地。”
“收租放贷,理所当然。这是天底下的规矩,便是太宗皇帝当年,也没说给改了啊。”
“这怎么能和仁义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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