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 第四二零章 墙头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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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富光的表现,站在大顺朝廷的角度,绝对算不上好。
    这种人,按照现在的规矩,多半在攻下巴达维亚之后,家产充公。
    皇帝拿走一部分、底层办事的官员分一部分、国库拿走一部分。这种人既有钱,又没有什么根基,也在朝中没有什么熟人,这种大肥羊不宰白不宰。
    宰这种大肥羊,好处多多。
    一来他包税人的身份,宰了之后,百姓拍手称快;二来他有钱,宰了之后,从上到下都能分一笔;三来他还是荷兰任命的甲必丹,妥妥的逆官。
    他和刘钰就很不一样。虽然刘钰也有钱,但皇帝真想要宰了刘钰吃肉,也得先琢磨一下:一个真正的纯臣,死心塌地为你办事,你说杀就杀了,日后傻吊才给皇帝办事呢。再说了,与国同休的勋贵宰了吃肉,其余的官员勋贵怎么看?不说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最起码也是兔死狐悲吧。
    即便在王五看来,这种大肥羊宰了之后,有百利而无一害。但鉴于刘钰的要求和命令,王五也只能捏着鼻子来办这件事。
    心里虽然感觉恶心,可也没办法。
    这种人,固然考虑了大顺占了巴达维亚,他们的日子不好过这个因素。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着他们觉得荷兰的实力很强,认为义军成不了事。
    毕竟说大顺占了巴达维亚,日子虽然不好过,但他们也不敢反抗朝廷。不好过的日子,也比死了强。
    墙头草的特点就是如此,他们可以准确地判断局势。只说义军和荷兰人,当然觉得荷兰人强,就算是这里的荷兰人打不过,但人家荷兰也是军舰百千、甲士十万的大国呢,押宝不押荷兰难道压那些山里的泥腿子、奴工?
    所以王五看来,这事儿也简单,只要告诉他朝廷大军下南洋的消息,这种人保准立刻跳反、
    忠心耿耿,涕泪横流,悔恨当初,嘴里的“总督大人”,只怕在十五秒之内就要变成“红毛鬼”。
    王五的心态也就相当轻松,既不像是连捷光一样担心哥哥嘴没个把门的祸从口出;也不像是他旁边的那些护卫一般义愤填膺,觉得恨不得直接弄死这人得了。
    此时的王五,便如猫戏老鼠一般的心态。
    待连富光滔滔不绝地就说了一通“劝降”的话之后,王五淡淡道:“我等便是投降,只怕也没什么好处。我等的老婆孩子、家人财产,土地勋位,皆在朝廷挂着。若是荷兰人真有本事打到京城,说不得我等还能琢磨一下要不要跟着荷兰人干。可我看,这荷兰人多半没这本事。投降之事,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没好处,谁他妈投降啊?”
    刚才还趾高气昂劝告王五等人早点归顺巴达维亚总督的连富光,身体一下子瘫软下来。浑身就像是刚抽完芙蓉膏,提不起一点力气。
    身体一软,即便坐在椅子上,不用腿,想要坐直,却也难。
    “你……你……你们……不……”
    他的胃不好,吃饭最好吃些流食,所以需要仆人跪在地上端着银盘子让他把食物的残渣吐出来。但他的嘴没啥问题,牙齿也没有问题,可这时候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连富光瞧不上义军。
    但并不代表他瞧不上朝廷。
    虽然他是在巴达维亚出生的,他爷爷那一辈就已经是巴达维亚的上层人物了,他这辈子根本就没回过大顺。
    但是,当年史世用来的时候,带着朝廷的禁卫,一个个人高马大。刘钰来的时候,也是带着军舰来的。
    他当然知道那个之前似乎遥远的朝廷,实际上并不远,而且很强大。
    义军和朝廷不是一回事。虽然其实都是汉人,但连富光这种人怎么可能从民族的角度去觉得两边一样呢?
    朝廷占了巴达维亚,他们的日子好不好过且不说。连富光心里明镜似的,却也知道自己这样的大肥羊,朝廷正想办一办呢。
    刚才的话里,还非议了一番朝廷的政策,这时候浑身汗如浆出,头脑间一片空白。
    一直没有说话的连捷光,这时候还是向着自己亲哥的,主动站出来。
    “哥,我与你介绍一下。这位,实际上是圣朝枢密院海陆总参谋部诸房的王大人。”
    王五这官职,在大顺内部,距离“大人”这个概念,尚且还有段距离。
    但放在此时的巴达维亚,还是当得起这个称呼的。
    连富光也不知这枢密院、参谋部、诸房到底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但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圣朝”和“大人”二字。
    本已发软的双腿,这时候竟是生出了三分力气,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腚撅的高高的,头伏在地上,嘴里干巴巴的一点唾沫都没有,却努力发出嘶哑的声音。
    “草民……草民实不知大人是朝廷的大人。我……草……草……小人罪该万死,竟仕伪官……”
    基本上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可意思却传达到了。王五心道狗屁的伪官?荷兰又不曾意图问鼎中原,算哪门子的“伪”官?
    心下嘲弄之余,嘴上道:“你这种前倨后恭的态度,让我觉得很喜欢。很好啊。”
    连富光后背汗湿一片,大热天的,竟觉得浑身发冷。
    前倨后恭,可不是什么好词。
    然而想想自己刚才的作为,确确实实正是这个词。
    再想这位大人说“很好、很喜欢”,显然全是反话,心想这不是完了吗?
    自己在巴达维亚,要被华人尊称一句甲必丹大人,即便在荷兰人那,自己也是有资格乘马车直接去总督府的。
    离开了巴达维亚,放在整个南洋,那也是在华人中颇有名望的人物。
    井里汶的雷珍兰,是自己的老丈人;安汶的甲必丹,那是自己妹夫;苏拉威西的武直迷,那是自己堂弟……号称从马六甲到安汶,凡有华人聚居处,自己去哪都是跺跺脚华人震荡的人物。
    然而,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自己算个屁?
    这荷兰的巴达维亚总督,若以天朝比荷兰,掌管一方的总督,怎么也得是个一品大员吧?自己平日里也在这位一品大员手底下听差。
    可换成真正的天朝呢?一品大员是自己能见到的?只怕是来个七品芝麻官,自己也就是个有钱的大肥羊而已。
    眼前这位王大人,虽也不知那枢密院、参谋部是什么东西,可显然也是个官儿。
    自己浑身全是屎,还巨有钱,这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
    朝廷要办自己的理由,可多了去了!
    自己是巴达维亚的甲必丹,这个理由够不够?
    不够的话,自己是包税人,民怨颇多,朝廷可是最喜欢杀一些人以安民心的。评书话本里常有这样的故事。
    要是还不够的话,自己当初举报过连怀观。谁能想到,他瞧不上的义军,居然和朝廷搭上线了?人家连怀观衣锦还乡的时候,那还不得报复自己?只怕连怀观心想,得亏老子跑得快,要不然因着你的举报,老子就要被五马分尸挂在教堂屋顶了。
    再说了,自己还有百万家财。在巴达维亚,还有荷兰人赏赐的土地,还有十几个糖厂,七八个香料丘,赌场、高利贷。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便是前几个理由都不成立,怕不是朝廷也要找个理由抄自己的家?
    毕竟……连富光心道,毕竟,朝廷和不像是荷兰人一样讲法律啊。
    他又没有前后眼,当然不知道“讲法律”的荷兰人,历史上把他流放到了安汶,家产全都抢走,理由是莫须有的“晾他不应该不知道(糖厂奴工起义)。”
    这时候对朝廷一连串的恐惧涌上心头,但他多少也算是条汉子,这种关头,竟然没有尿裤子。
    好容易让发干的嗓子有了点唾沫,哑着嗓子跪伏于地,颤抖道:“大人,小人知错了……该打,该打啊!”
    王五却道:“你当我是羞辱你?与你说笑?实则不然啊,你这前倨后恭的态度,着实很好,我也着实喜欢。”
    “前倨后恭,意味着你是个识时务的。也足见对你朝廷的敬畏。朝中有大人说了,你就当个墙头草就挺好的。”
    “墙头草嘛,谁赢就跟谁走。而且只要朝廷强大,聪明的墙头草就不会背弃朝廷。”
    “前所倨者,因你以为我是义军的人。”
    “后所恭者,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
    “如今我也不妨明说,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连怀观也多说你弟弟的好话,两人是过命的交情。既如此,那位大人便给你个机会。”
    “纳个投名状。”
    “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没看过水浒,也听过水浒的评书,投名状是什么,连富光当然是知道的。
    他作为巴达维亚的甲必丹,能交的投名状,当然不是一个人头,而是整个巴达维亚城,这是显而易见的。
    城中的荷兰人其实并不多,华人倒是有不少。算上那些混血种,加上那些从神罗的新教小国的手艺人,人数其实仍旧比华人少的多。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华人,都算是中等阶层,一般情况家里也能有枪。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别样心思,而是出海的风险极高,要考虑防备抢劫之类的情况。
    他们缺乏的只是组织,当然也缺乏赶走荷兰人的动力。
    只是,连富光听王五这么一说,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心道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这巴城指日可下。若是攻下了巴城,我等这些有钱人,又当过荷兰人的官,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
    这等发财的机会,哪个在衙门里的不如同蚊子见了血一般?如何居然给我反正立功的机会,莫不是此人诈我?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而是那些山里的泥腿子,却借朝廷的名目却来诓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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