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掌家女主只种田 - 第1282章 【1281】陪葬女种田记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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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82章【1281】陪葬女种田记9(5000)
    乡下人吃晚饭都早,更何况这边很多人家都不吃晚饭,天刚一擦黑,一个个的,就都出来摸知了猴,知了猴不管是烤着吃还是炒了吃,都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尤其在这灾难之后,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卫赢父子俩吃过饭后,天还没有完全黑透,赶紧把人家的锅刷洗干净,给送了过去。
    白荷吃过饭将家里打扫干净,正准备借着月光,也去摸点知了猴,卫赢就端着锅下来了,她看到后,忙走过去接过。
    “不着急还的,怎么样口感?”
    卫赢面对外人,还是有些放不开,只是礼貌的点了点头:“挺好,多谢。”
    “谢什么,这不是应该的吗?”
    卫赢看她背着个布袋子,“你要出去?”
    “我,我就看看能不能摸几个pacha!哦,就是知了猴。”
    卫赢看了眼她身后空旷旷的家,以及在院子里咕咕叫的野鸡,善意提醒。
    “晚上那些鸡得看好,山里面有很多黄鼠狼。”
    白荷回头看了眼鸡圈,木栅栏围的是严严实实的,应该不至于吧?
    一看她的表情,卫赢就觉得好笑,“黄鼠狼比你想象中的要聪明,你家没有大门,鸡的叫声就是最好的吸引力,又是木栓子挡门,能挡得住鸡,未必能挡得住黄鼠狼,大门我会和我爹尽快给你安上,为了安全,你最好用木板挡一下。”
    要不是冲她做饭好吃,卫赢也不会一次性说这么多话,他好意提醒完,就转身上了山。
    白荷端着锅往家走,也没心情去山里摸pacha了,黄鼠狼?她竟然将这种生物给忘了,事实上,也不只是黄鼠狼,这山上还有狼,野猪呢,山里若是食物不够充足,它们冲下山吃粮食都是常事儿,更何况她们这些住在山上的人?
    白荷想了想,问良田,“你那一天一百金币的储物柜,能装活物吗?”
    “活物一天一千金币。”良田的话让白荷气半死:“我谢谢啊,大善人!”周扒皮,还真够黑心的。
    白荷觉得不划算,就去家附近砍了一些大大小小的树枝,然后在鸡窝周围又围了一圈还算结实的栅栏,并用藤蔓缠.绕住,她平日里要想进入,直接翻身跳进去就行了,就这还不放心,还将原本打算放到大门上的铁铃铛,拴在了鸡窝上,这样一来,谁敢动她的鸡,她就能装鬼吓死它鳖孙!
    因为她直接在鸡窝旁边选了个位置,进入了空间。
    白天种的红薯已经成熟,六块地自留,剩下的全都卖进了商城。
    每一块地收获三大个儿红薯,一个得有四五斤重,还有上面的藤叶,她将翠绿鲜嫩的叶子连着杆子一起摘下来,整齐的摆放好,藤条单独存放一边,等明天晒干了,可以缠.绕在鸡窝上。
    可惜空间的植物外面没办法种,要不然能省她多少事儿啊?
    红薯收获后,她种上了丝瓜,成熟的丝瓜没办法吃,她就拿到外面晒干,剥掉外皮,磕出来里面的种子,用里面的丝来刷锅刷碗,这比后世那么多种类的洗碗材料都要好用。
    因为空间的植物是不成熟收获不了,所以想吃嫩丝瓜,还得自己在外面种才行。
    丝瓜的需求量不高,只种了两块地,余下的地里照旧种上栗子、榛子,这两种都属于干果类的,而且在古代也很常见,即使她用锅炒了,长期当零食吃,也不会有人质疑什么。
    不过这两种树她迄今为止还没在山里见过,回头问问天天跑山林子的卫家父子。
    买回来的布料她已经洗干净,也晒干了,急需一床棉被的她,将之前攒的棉花拿出来,去掉里面的棉花籽,然后一层一层的铺在剪好尺寸的被面上,这个工作不好做,不仅要保证厚薄,还要让它们中间不存在空隙,折腾两个多时辰,脖子都酸了,总算勉强将一床被子做好了,末了还得用针线缝制固定好棉花的位置,不让它跑毛。
    因为这层被面外面还要套一层被罩,所以用的布料很一般,可以说是最次的棉质布。
    她做的是150x200的,一个人盖的话,足够宽也足够长,强迫症让她用了三个多时辰,将棉花变成了棉花被,还套上了晕染不均的绣花被罩,被罩是现代人的使用方法,古代人都是用缎子面,不过她没钱,也觉得直接将棉布盖在身上容易脏不说,拆洗什么的也不方便,还是被罩拆洗方便一些,所以她宁愿麻烦一点儿,也不想用古代的方法做被褥。
    至于这褥子嘛,她打算回头用稻草和麦秸秆编制个床垫子,山里面的麻挺多的,割回来泡在河里,拿回家敲打便蓬松,拿着竹针进行穿刺缝制到稻草和麦秸秆做的,捆扎结实的床垫子上,然后再在上面铺上一层用棉花做的薄褥子就行了,这样做出来的被褥,透气性极好,就是拖出去晾晒的时候,会比较沉。
    夏商时期,古人多用皮毛拼制在一起取暖,先秦的时候出现了衾和裯,织布是葛、麻等植物纤维粗纺而成,后来才慢慢开始在内里填充芦花、柳絮、茅草、木棉等材料,粗糙的布衾盖在身上没有真丝的丝衾舒服,所以唐朝诗人杜甫就写下了:“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的诗句。
    其实棉花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在我国引进种植了,却一直和其他观赏花一样,是用来观看的。
    直到明太祖朱元璋强制推广棉花的种植,一改丝绸、麻布为主的纺织行业,只是能用得起棉花被的依旧是达官贵人,普通老百姓还要‘深秋采芦花,装入布被中’,到清朝的时候,棉花被才在民间流行,成为市井家庭的重要财产之一,而棉花被成为嫁妆的风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而富贵人家则开始盖貂裘或者将丝绸布中填充了鸭绒、羊绒、这也是早期的鸭绒被和羊绒被。
    如今白荷将这辈子包裹的这么严实,想来是不会有人看出来里面填充了什么的,因为棉花被在这个年代很珍贵,所以她这随随便便就做出来的被子,也是不敢随意拿出来盖的,她做的这一个有六七斤的棉花量,适合春秋时节盖,冬天如果特别冷的话,她就把炕生着,要不然还得多做一床被子,太麻烦。
    至于夏被,她也没打算用芦花,因为空间可以种植棉花,为什么要去用芦花呢,那盖着多不舒服啊,所以她打算用三四斤的量做一个薄款棉被就行了,这个等明天再做,今天累毁了,只想快点睡觉。
    然而,还不等她去洗漱睡觉,就听到鸡窝外面传来了动静,白荷下意识的坐直身子,用耳朵去听。
    确定不是人后,她偷偷的从空间里出来,结果发现一头一头野猪正在撞她晚上刚做的栅栏。
    野猪?
    一头又黑又壮又难看的猪居然盯上了她家的鸡?
    这鸡是有多大的魅力啊,连养在家里的它都不放过?
    但她也知道,它是杂食性的动物,平日里主要的食物是草,植物的根茎叶以及果实。
    也会取食青草,土壤中的蠕虫,还会偷食鸟卵,尤其是松鸡,雉鸡的卵和雏鸟。
    它是一种夜行性的动物,通常在清晨和傍晚的时候最为活跃,会出来觅食,活动。
    白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密集的树丛中睡觉。
    现在它已经冲破了栅栏跳进了里面,撞击鸡窝,鸡窝上的铃铛疯狂的摇晃着,里面的两只鸡也被吓得吱吱乱叫,野猪显然是公的,很有劲儿不说,发出的声音也是刺耳的很,这么壮实的猪,肉皮子很厚实的,而且肉也不好吃,但再不好吃那也是肉啊,这头猪看起来有一百来公斤重,体型这么大,难怪撞了两下她的栅栏就没用了。
    白荷大着胆子在地上一滚,在野猪发现她之前,她闪进了空间,因为就在鸡窝旁边,所以她这一滚,直接就滚到了野猪旁边,紧紧挨着不说,只要她一出去,很有可能被猪踩踏,所以她拿着匕首做好姿势,在出空间的那一霎那,由下往上捅向了它的肚子,因为肚子上的肉皮相对嫩一点,而且她这个角度,也只能由下往上去插,果不其然,随着它的一声尖锐嘶吼,四个蹄子同时用力,随时都要挣脱开,这一刻的白荷化身了地狱修罗,用尽全身力气在野猪的脖颈处扎下去,它越挣扎她越是扎的深,没有三分钟,它就不动弹了。
    大概是这边的声音引起了卫家的注意,等父子俩跑过来的时候,竟看到她坐在一头庞然大物上大喘气儿。
    卫城张大嘴.巴,被这一幕震慑的嘴.巴愣是喝着血腥气的风,也说不出一句话,还:“你,你,你……,”了半天。
    卫赢则挑眉看着浑身是血,披头散发一脸狼狈的女人。
    “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直到现在我才确定,之前你碰上狼群能逃脱,不是靠运气,而是真的有那个实力!”
    白荷实在是累毁了,缓缓的从猪身上站起来,看了眼身后的猪,微微喘着气儿,担心自己身上的血污,愣是没敢靠太近。
    “你们会杀猪吧?能不能帮个忙?把猪给我分了,野猪皮留着,回头我做个猪胶,既然咱们在一起吃饭,那么这头猪你们辛苦一下杀了,也不过分吧?”
    卫城看着一点也不客气的白荷,忍不住哈哈一笑。
    “你这小娘子还真是有意思的很,这大半夜的我们就这么冲过来,你似乎一点也不意外?还跟我们商量如何平分?”
    “山上就住了咱们两户人家,这猪叫的那么大声,如果你们没听到,那才值得我推敲,毕竟你们猎人的听力可是很强的,听到了不下来,我会对我这个邻居表示失望的,幸好,你们来了,那就证明你们很可靠,我也愿意一起分享,虽然野猪肉不好吃,可好歹是肉不是?”
    卫城和卫赢交换一记眼神,朝她笑道:“可以是可以,只是这深更半夜的,”
    “我一个女人都不在乎了,你们在乎啥?这么热的天,放到明天早上再处理,怕是不新鲜了。”
    “这么大的一头猪,咱吃不完也照样坏了啊?”
    这是要分给山下的人?
    白荷想到了那些帮她盖房子的人,于是点了头。
    “你们帮我杀,天亮了我将肉分给帮过我的人,这样一来,我的人情也算还了点儿。”
    虽然她有空间可以储存,但人情这方面,还是要尽快还上的好。
    “那就别废话了,扛到我家去,我家有各种工具,你这儿……,不方便!”
    原本她还担心父子俩扛不动,想要伸手帮忙,谁曾想她小看了山里人的力量,他们俩就这么抬着就抬走了,那可是一二百斤的重量啊,死猪死沉死沉的,人家父子俩就这么抬走了?
    而且是老爹在前,儿在后,看不出来卫赢这个人,心细到这个地步,因为要走上坡路,所以老爹这样一来会轻松点儿。
    父子俩离开后,白荷将血衣脱下来用草木灰进行浸泡,又到空间冲了个凉水澡,把身上的污.秽洗干净,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上山去烧火。
    她去的时候,卫赢已经把火点着了,应该是打火石、火折子之类的工具,要不然没这么快。
    “既然你过来了,那你就在这儿烧水,我们先把血放了。”
    “好。”卫家显然经常处理这种动物,所以院子正中间就有一个大锅台,这大锅大到能将一头猪放进去,旁边还有处理动物的石头面,平滑齐整的很,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陶到的宝贝。
    这大石面下面是用石头砌起来的支撑体,看起来非常的牢固,上次来这上面放了东西,她倒是没注意打量,现在她明白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的了。
    因为野猪皮太厚,所以她把自己的匕首奉献了出来。
    “用这个吧,这个很锋利,要不是这把匕首,别说野猪了,就是狼我也捅不死!”
    卫赢接过去放在手里观察,因为锅台下面火光外溢,所以处理台周围的光线还可以,卫赢把.玩儿之后,很是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这匕首的来历,不简单啊!”
    “如果我说是地龙翻身那天我在山里面捡的,你信吗?”
    白荷笑着说的时候,有点开玩笑的意思,可卫赢却觉得她的笑带着一丝丝深意,至于信不信,他倒是不在意,不过这匕首的确是好东西,起码握在手里,拿猪毛轻轻一吹,就能断裂来开,当的起削铁如泥这个词!
    有了白荷的匕首,操作起来果然顺滑了许多,猪血放完之后,三个人一起将猪抬进了低矮的灶台锅里,这个过程非常困难,就算是再低矮的锅灶,平时抬一头猪就要四五个人,而他们才三个人,要不是卫赢的力量,估摸着还操作不了。
    这个子高,体格强壮,就是不一样啊!
    接下来的操作就太过血腥了,总之他们从半夜一直折腾到天微微亮,才将猪杀好,末了还不忘将之前处理的不够干净的地方再进行二次加工。
    杀好的猪肉一块一块儿的在石桌上摆着,满眼看过去全都是红色的,皮下脂肪更是少到可以忽略不计,难怪又柴又硬又膻气难吃呢!
    父子俩也是累的够呛,“这野猪杀起来比牛还费劲,这货看年份不小了,起码也有四五岁,算是中壮年了。”
    “既然我家这火都生起来了,就去山下叫人过来吃杀猪肉吧,我知道你报恩的心思,不过你初来乍到的,最好顾及到所有人,反正这肉也不好吃,不如请全村的老百姓来吃?”
    白荷立即露出尴尬的表情:“卫叔说的对,倒是我格局小了,只是,那样岂不是要浪费你家很多食材?”
    卫城摇摇头:“懂事的人家会自带食材过来,不懂事的到哪儿都喜欢占便宜,你可以通过杀猪宴认识一下这个村百姓的秉性,于你日后与他们相处有一定的好处。我家这日子过起来比他们要富裕的多,也浪费不了啥,炖猪肉的材料不都是山里面能采集到的?无非就是浪费点柴火和盐罢了,不妨事儿,我们都不在乎了,你在乎啥?你去安家找你干娘过来帮忙熬制杀猪菜,卫赢你再去山里面找点适合做调料的食材,我老了,得去休息一会儿。”
    安排好这一切后,卫城打了个哈欠就上楼了,卫赢想了下,就点头应下了,然白荷对于叨扰人家一晚上,有些不好意思,忙说。
    “你也去歇着吧,我那儿有足够用的调料,不需要你再去山里找寻了。只是,一会儿别说这猪肉是我打的,就说是你打的,”
    卫赢立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不想太高调,毕竟是女儿家,谁想莫名其妙出这个风头啊?
    “好,那我们走吧,一起下山,把他们都叫过来。”
    当两个人一起走下山的时候,正在山脚下的田里面劳作的郑阿婆看到后,不由自主的看着他们俩笑了。
    “卫小子,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考虑成个家啊?我瞧着人家白大夫就挺好的,是不是啊白大夫?”
    (本章完)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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