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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耳边响起荃玲摔盆喝骂的声音,徐志才骤然从乱七八糟的梦境中惊醒!徐志努力想要挣扎着做起,可周身愈发的酸痛,比之昨夜更甚!特别的,徐志感到自己的脑壳很痛,如同被斧子劈开,也好似传说中的宿醉。

    “日头都晒到屁股了,现在还不走,今天就不用进城了!”屋外的荃玲听到屋里的动静,立刻喊道,不过口气已经没有昨天那般的尖锐,好似过了一夜之后,她的火也消了不少。

    徐志睁开满是眼屎的眼皮看看艳阳高照,暗叫不好,他心里清楚,从村子里到山外的公路要走近一个小时,即便是坐上车了,到县城也得一个小时,略岭村的村民想要进城,一般都会五六点钟动身,看现在的时间没有九点也得八点,上午最后一班车是九点半的,若是再不动身,今天还真是不用去城里了。

    徐志咬着牙从床上爬起来,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伤口,基本都已经愈合,他知道这是姐姐用神石粉末给自己敷了。于是快步走到屋外,弄了盆凉水胡乱的洗了一把脸,正要开口问徐爱果,就见到徐爱果右手拿着镰刀左手拎了个竹筐,竹筐里满是刚刚割的野草,看起来新鲜的紧。

    “志,起来了?”徐爱果看了一眼徐志,喊了一声,也没期望徐志回答,径自走到院子的一角,把野草倒到羊圈里面,“咩咩……”几只羊叫着吃草,徐爱果把竹筐和镰刀放到墙角,从旁边的缸上拿起一个掉了漆的大杯子,掀开缸盖子,舀了一杯子凉水,咕咚咚的喝了,然后看看徐志奇道,“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今天不是要进城么?”徐志知道姐姐累了,等她喝完水才催促道,“姐,你怎么不早叫我?”

    “你的头还发烧吗?”徐爱果没有提别的,只走过,用手摸摸徐志的脑袋,皱眉道,“怎么还有些温温的啊!”

    “低烧,没事儿的!”徐志不以为然道,“咱们快走吧,再走就真来不及了!”

    “今天不去,明天去吧!”徐爱果笑道,“你昨天……”

    “今儿还不去??”荃玲虽然没有出声,可一直在旁边听着,见到徐爱果说起明天,立刻骂道,“你们准备就这么死在家里了?”

    “娘……”徐爱果被荃玲骂惯了,也没特别在意,说道,“志昨天晚上发高烧,今天还没有退烧……”

    不等徐爱果说完,荃玲叫道:“他从小就发烧,现在烧得头已经糊涂了,再不去城里看看,以后就不知道怎么去了!”

    面对母亲的催促,徐爱果有些犹豫,徐志跳起来道:“走吧,姐,再不去,我都不知道今天怎么过了!”

    说完,徐志又对荃玲道:“娘,我晚上住同学家,这几天可能不回来了,学校今天有信儿我就让姐带回来,若没信儿就……等我电话吧!”

    荃玲白了徐志一眼,没有接话,返身走进屋子。

    “走吧,姐……”徐志见母亲不理会自己,又是催促徐爱果。

    “行!”徐爱果点点头,走进自己的屋里,不过是片刻就拿了一些竹筐、篮子等物出来,竹篮里面并不是空的,装了很多徐志这几天用竹条等物编织的小动物等等,显然是清晨早就准备好的!

    徐志刚要接过这些竹筐,荃玲从屋里也出来了,一手拿了一些零钱,一手拿了一个馍,递给徐志说:“到同学家买些东西,别丢人显眼!”

    徐志住同学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自然不必买什么东西,徐志知道这是母亲给自己的零用钱,他本想不要,可看着徐爱果把竹筐放下,又是跑向屋子,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把钱接了,小心装到自己口袋里,然后大口的吃着馍!

    “嗝……”徐志吃得太急,打起嗝来,荃玲忍不住骂道,“你上辈子饿死鬼啊,不会慢点儿吃……”

    “娘,帮我打点儿水……”徐志看似饿了,边吃边说。

    荃玲瞪了他一眼,走向水缸。

    这时候,徐爱果手里拿了一个一尺见方的盒子,看着荃玲舀水的背影,一溜烟儿的跑出了院子。

    荃玲听到声音,想要回头,徐志早就走了过去,将她目光挡住,说道:“娘,给我吧!”

    “哦……”荃玲把杯子递给徐志,看着徐志把最后一口馍吃了,咽下,说道,“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你别给老娘回来!”

    “嗯……”徐志随口应了一声,转身去拎竹筐,此时徐爱果急忙从外面走进来,抢先拿了,说道,“快走吧!车要赶不上了。”

    等到了门口,徐爱果又对荃玲道:“娘,再给羊喂点儿水,我晚上回来再打草!”

    “哦……”荃玲本是跟过来的,听了徐爱果的话,又转身给羊喂水,徐爱果和徐志冲出院子,徐志帮着徐爱果拎起那个盒子,急匆匆的去了。

    盒子挺重的,走在路上,徐志忍不住问道:“姐,这是要寄给程哥的么?”

    徐爱果的脸上微红,点头道:“是的,他来信说,上次来咱们村儿采到的矿石标本不够,想再找点儿,正好我跟他去见过的,就帮他采了一些……”

    徐志口中的程哥叫程明宇,是去年夏天来金宝岭勘探矿藏的一个年轻人,徐志没怎么见过,只听姐姐说过,年轻人走了之后,姐姐不时接到年轻人的信,而且还背着父母给年轻人寄过几次东西,所以这次徐爱果匆匆进屋,徐志立刻想到,姐姐这次进城估计还有别的事情。

    “姐啊!”徐志有些恨铁不成钢道,“程哥这是想再来看你……”

    “太远了!”徐爱果轻咬嘴唇回答道,“他来一趟要花不少钱……”

    “你寄石头就不要钱了?”徐志拎着沉重的盒子,有些吃力,他知道这里面都是沉甸甸的石头。

    “对了,志……”徐爱果显然不想多说程明宇,急忙将话题扯开,看着徐志拎着盒子的左手问道,“你左手食指的指甲盖上是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徐志一愣,把左手的盒子换到右手,举起手来……

    “啊??”当徐志看到指甲盖内那个闪电的印记,不觉惊叫出来,脑海中立刻闪现出昨夜他身处的那个昏暗的空间。徐志本以为那是一场梦,可看着自己左手手指上莫名其妙的印记,还有跟空间之内,那九道光柱上完全一样的闪电印记,他哪里不知道……自己绝非在做梦。

    “志……”眼见到徐志脸色苍白,徐爱果大惊,急忙叫道,“怎么了?是不是昨天夜里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啊……”徐志虽然心里惊恐,可他对昨夜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啊,他不觉停了下来,转头看向远处的山峰,口中如同梦呓般的低语了,“昨天发生了什么?”

    “打旱雷的声音……”徐爱果也停下身形,心里不安的看着徐志,也看看远处的山峰,解释道,“我以为是煤矿开炮呢……”

    “嘀嘀……”正此时,远处有汽车喇叭的声音,虽然听起来还有些远,但徐爱果知道,这是汽车司机提醒左近山村赶车的人加快脚步了。

    “快跑……”徐爱果一拉徐志,叫道,“别想了!你没事儿就好!”

    “嗯,嗯……”徐志如梦初醒,急忙手中拎着沉重的石头,高一脚低一脚的追向头前如同小鹿般奔跑的姐姐。

    紧赶慢赶,终于在好心司机的等待中,徐志和徐爱果登上了开往景l县县城的班车。

    班车虽然破,炎热的夏天车里还有很多难闻的味道,即便是开着车窗都不能刮走多少,不过徐志没有在乎这些,他一屁股坐到硬硬的座椅之后,把盒子放在自己膝盖上,半攥了拳头,从内侧小心的观察自己左手的手指。还不等他看到手指,“咳咳……”旁边一个年纪约有五十来岁的老农咳嗽了几声,吓得徐志急忙攥住了拳头,将手指藏在拳头之内。

    侧脸看看那老农,似乎也没有在意自己,而且老农微微低头,咳嗽之后好像在打盹。

    徐爱果坐在徐志侧前方,她交钱买了车票之后,看看徐志,低声道:“志,你没睡好,再睡会儿吧,到了集上我再叫你!”

    徐爱果所说的集上,并不在景l县县城内,而是在重玺乡h县城的交界之处,徐志编的那些竹筐,小动物等是在那里售卖的。

    “好……”徐志一坐下,头又开始疼了,而且拎着盒子跑了你没久,他早就汗流浃背,坐在车上,风吹着,真是有些发困的,徐志随口应了一声,头歪在车窗的框上,眯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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