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变法,我视死如归 - 第167章 富绍庭:此策必可使王小仙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二合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67章 富绍庭:此策必可使王小仙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二合一)
    却说王小仙吃了七分酒醉入得洞房,王娟面色羞红,明明二人已经都这么熟了,此时却偏又装得正经,拿出了团扇挡住了脸,还非要喝了合酒再办正事。
    所谓酒是色之媒,这酒度数不低,大口地喝了,便见那王娟两朵桃上脸,眉眼施开,也露出了三分色相。
    这王娟,最初是以男装与王小仙相见,二人之间交情肯定是有,但是爱情到底有无,王小仙自己也说不清楚。
    王娟是大家闺秀,此生见过的,相识的同龄青春男子不一定超得过十指之数,並不自夸的说王小仙在这其中也是出类拔萃,自教她芳心早动。
    对她来说能嫁与王小仙这样相熟,也確实喜欢的男子,自然也是极好的了,不说王小仙的性情如何,至少在道德人品这四字上,这天底下敢说自己一定比他江寧公强的恐怕也是不多。
    这也是王安石现如今明明跟王小仙已经是矛盾重重,王小蝶拒婚也確实是打了他的脸,但王家一提亲他却仍然马上答应的原因。
    但是对王小仙来说却文不同。
    王娟和他接触得很多么?从一个现代人的视角来看,俩人的交往其实就是普通朋友,是没有一个暖味期的,但暖味期这东西在古代社会本来也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这玩意大家都没有。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王小仙的心理年龄其实已经五十多了。
    中年男人,色心容易乱动,春心,確实是荡漾起来也不太容易的。
    俩人之间肯定是好朋友的,以前,他还真没怎么看著过这王娟的这般小女儿姿態。
    只见她罗袜高挑,肩膀上露出两弯新月,金釵斜坠,枕头边堆上一朵乌云。
    拖泥带水两情痴,带雨尤云都不辩。
    不多时,王小仙身子便没了力气,躺在床上,却是突然心里又涌起了一股罪恶感来。
    王娟今年好像才十六?
    【我好像有点有点是不是有点畜生?】
    【可这老婆都娶回家了,要是不睡,那岂不是更畜生么?】
    一时间竟是觉得怎么都不对了。
    好像之所以王小仙一直以来对王娟总觉得是有交情而没爱情,可能也跟她的这个年龄有关。
    毕竟俩人认识的时候这孩子才十五,那都没发育,穿上斩麻,都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一个心理年龄五十多的中年老登,看到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纯情少女,心里压根没往那方面去想啊。
    相较之下,他睡秋香睡得就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她是宫里出宫的宫女,都已经二十六了,见色,好歹是起意的。
    【我可真是——-哎~,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怎么谈婚论嫁的都这么早】
    【反倒是那曹诗诗,她好像——-二十来岁了吧?好歹还大点,也长得更开一点。】
    “夫君,你想什么呢?”
    “嗯?没,没什么,没什么,刚刚在外边喝了许多的酒,有些醉,睡吧。”
    “嗯。”
    正说话间,突然听到床板下面,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嚇了王小仙一跳。
    二人连忙起身,却见床底下咕嚕嚕,滚出一个小丫鬟打扮的女子,突然拔出匕首,大喝一声,就要朝王小仙刺去。
    “曹姑娘?”
    来人正是刚刚脑子里还想的曹诗诗,一抬头,露出了一张羞红但確实是漂亮的脸来。
    给王小仙倒是也给整尷尬了。
    “你刚刚一直在床底下?”
    却原来,这曹诗诗一直琢磨著杀死王小仙,只是苦於一直没什么机会,今天大婚,却是终於让她找到了漏洞。
    毕竟今日里他大宴宾客,府內人多眼杂,甚至连府外也摆上了流水席来,娶的毕竟是宰相之女,他们家现在说不上豪富却也不是没有钱,甚至官家都有专门的赏赐颁下,自然也要儘可能的把排场搞大。
    人家王安石现在是正儿八经宰相,家里嫁女,自然也不会差事儿,宋代本就是盛行厚嫁,习俗上,嫁妆怎么也得是彩礼的两倍,这还是最基本的,破家嫁女之事在大宋乃是普遍,苏辙都曾为了嫁女儿把家里的田给卖了硬凑了万贯嫁妆给女儿將来在夫家傍身。
    临安王氏是官宦之家,自然不能比苏辙还差吧?王小仙人品虽值得信赖,可就这强势的劲儿也不是假的,以至於王娟嫁妆也是极其丰厚,光是陪嫁的丫鬟,僕人,就足有数十人之多。
    而王小仙家里又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颇有点暴发户的意思,后宅之內免不得缺规少矩。
    以至於还真让看曹诗诗给混进来了。
    家里的僕人只觉得他应该是王娟陪嫁过来的丫鬟,而王娟的丫鬟则觉得这应该是王小仙家里的丫鬟,被她摸到了后宅,早早地就在床底下埋伏了。
    本来,俩人刚才带雨尤云的时候就想过要下手,想要隔著床板一刀捅死他算述。
    又不禁暗想:【我若此时刺他,怕不是要將那王安石的女儿也一併刺死的,冤有头,债有主,这王小仙虽与我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他到底是清白正直,为民请命的人,我自要杀他报仇,可若是连累了他的家眷旁人,却也不是好汉。】
    这般一想,曹诗诗也只得收了匕首,耐心地等待。
    只是她一个清清白白的黄大闺女,在床底下听著上边不干正事,只觉得其声音先是宛如泥中螃蟹一般响之不绝,继而燕语鶯声,俄尔蝶恋蜂恣,总之是百般难述,床底更是来回来去的晃动,华池荡漾波纹乱,翠帷高卷秋云暗。
    这曹诗诗躲在床下听得分明,只觉得浑身上下处处都不得劲儿,甚至还—
    好不容易等到结束,曹诗诗对著床板,往小仙的位置使劲地一刺。
    却发现王小仙家里的这处床板居然质量极好,一刺之下匕首居然没有刺穿。
    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当杀手,没有经验,又是心慌意乱之时,一击没能必杀,反而惹了王小仙警觉。
    曹诗诗又羞又恼,连忙滚了出来,拿出匕首打算硬杀。
    然后就这样了。
    王小仙也真是嚇了一跳,几乎要嚇出事儿来,见她拿出匕首来刺自己,第一反应却不是怕,而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大羞,本能的居然还想要將被子拉起在身前遮挡“啊~~,刺客!”
    王娟也是被嚇得惊声尖叫,却是勇敢地挡在了王小仙的前边。
    曹诗诗只想杀王小仙,不想伤別人,一时犹豫,手中匕首到了王娟身前竟出现了片刻的犹豫。
    也就是这微微犹豫的一下,却是反而让王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口中还大喊:“夫君快跑。”
    曹诗诗大急,拿著匕首就与王娟角力,她是將门之女,身上到底是有点功夫的,王娟力弱,哪里扭得过她,一下就落在了下风。
    王小仙见状也是大急,这曹诗诗只是杀他的话他倒是无所谓,让他杀也行,甚至对此还有点迫不及待呢。
    但此时见她与王娟纠缠,王娟挡在了他的身前,那刀子一直直直地衝著王娟的肚子,王小仙也不禁大急了,连忙上前用力地狠狠一脚端在了她的鼻樑上。
    只是这丫头凶性甚重,被王小仙一脚端得直流鼻血,却依然是恶狠狠地瞪著他,手上更是半点不松,依然与王娟奋力抢夺匕首,隨时可能一刀囊死王娟。
    王小仙愈发大急,四下一寻,见床帷处有一个银托子。
    这东西是王娟陪嫁的时候带过来的嫁妆,厚嫁么,嫁妆里什么都有,足有好几十口大箱子,这东西王小仙这么年轻,肯定是不需要用的,他甚至之前都没听说过这东西,王娟也是不懂人事,知这是闺房之物,她也不知道王小仙会不会用,便早早地就给拿出来准备著了。
    此时却这玩意却是有了用处,王小仙连忙拿了起来,狠狠地砸在了曹诗诗的太阳穴上,一下就砸得这她眼冒金星,手上也终於失了力气,被王娟趁机將已首给夺了,一脚端跌在地上。
    这一会儿的功夫,却见从偏厢房也出来一女子,正是王娟带的陪嫁丫鬟青梅,房门也被人突然撞开,却见是秋香带著自己的丫鬟小菊刚刚在王小仙洞房的时候一直在外边听墙根。
    三个女人加上王娟,一共四个女人,这会儿一齐上前,却是终於三下五除二的將这曹诗诗给摁住了,还犹在叫骂不休。
    “狗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王小仙脸色愈发的红了,只觉得大羞无比:“不是,这,这怎么这么多人?”
    一,二,三,四,除了王娟这个当事人之外居然足有四个女人刚刚一直在偷听偷看的么?
    啊~
    青梅是王娟带来的陪嫁丫鬟,王小仙压根就不认识,但这其实也是大宋这时的习俗富贵人家的女子总是要带陪嫁丫鬟的。
    並不是说一定要三人如何如何,而是按照规矩,陪嫁丫鬟要负责准备热水,更换被褥,处理狼藉,以及隱性的,但却极其重要的是:作为新妇落红的一个见证人而存在。
    当然,有些新郎官如果有什么特殊癖好非要三个人一块,也不是不可以,但王小仙因为不知道这个风俗,以至於这青梅从里边出来的时候他还真有点又被嚇著了。
    秋香这是自己的侍妾,扒墙根这种事儿吧—你说你带著小菊干嘛呢?
    一时间愈发的羞恼了,却是也索性不遮了。
    【看吧看吧,让你们偷看,明天把你们都他妈给办了】
    “大爹,这女人,咱们怎么处置?”青梅忽然问道。
    这般情景,王小仙也不好再说直接把人放了之类的了,道:“处置个屁,这是官家的表妹,这都是第二次杀我了,送宗人府吧。”
    王小仙这边正在洞房烛,好生热闹了小半个街坊,然而正在不远处的正阳楼店,三楼雅间之內,也有一伙人在算计著他。
    却见这雅间之內,满桌珍儘是作价不菲的名贵吃食,一名正当中年,身穿名贵貂裘,蜀锦刺绣的中年俊秀公子居中,身旁环坐著几个帮閒,与十余个陪酒女子陪侍著,却也只是枯坐不曾动筷,只与这些陪酒的女子搓揉谈笑。
    忽得一阵风铃,包厢內走进一个中年男子,桌上眾人无一不是齐齐起身抱拳行礼,为首那风流公子更是哈哈大笑:“周翰兄,烦请上座,要约你当真不易啊。”
    “富大官人相邀,哪有不来的道理,此间调度,还要多赖公子襄助,尚不曾感谢,怎还叫您再请了我来?”
    “周翰兄这般人物,寻常便是想请都请不来的,您是士林俊秀的人物,咱如今却只是一寻常紈,您能来吃咱家的席面,那是了咱们脸面了,且饮,且饮。”
    说话间,这公子站起身来给他亲自斟酒,笑著问道:“我听闻那王介白今日大婚,娶的乃是参政王介甫的闺女,如此姻缘,可谓是强强联合啊,听闻连不少大臣都亲自去喝了他们一杯喜酒,周翰兄,没去凑个热闹么?”
    “哼,道不同,不相为谋,王安石不遵礼法,祸乱朝纲,实乃奸臣是也,至於那王小仙,哼,此人分明是妖星降世,眼中全无礼法纲常,我堂堂正正的清白之人,怎会与这等醃赞之人为伍?”
    “富大衙內你也莫要这般试探老夫了,你既使了手段调了我回来,难道不正是为了要我与他为难么?”
    闻言,这中年公子哈哈大笑不已,道:“我与那王介白不共戴天,自是没什么可说的,只是不知周翰兄待他是如何看待,哈哈哈哈,看来周翰兄果然也是深明大义之人啊。”
    原来这中年人不是旁人,乃是富弼的长子,冯京的女婿,富绍庭。
    本来,靠著他那个当相公的爹,他的前程应该是铁打的,至少在退休之前混上一身紫袍问题不大,本来也已经做到了转运使这样的高官。
    谁知突然就被远在千里之外的王小仙给搞了个身败名裂,判了个流放之刑。
    好在他们富家到底是门生故吏甚多,虽是流放,但这一路上好吃好喝,沿途长官也多是对他大为关照,到了边郡,通过种种运作,又立下了许多功勋,待如今此案的风头过了,便也饶恕无罪,重新回到了洛阳老家去了。
    这一回来才知道,爹爹,岳父,竟然都也因为他王小仙的缘故纷纷罢相退休,如今都閒居於洛阳,政治影响几乎半点也无,起復已不知其时,家中亲人也大多官场不顺。
    不但不贵了,便是连手上银钱也紧张了许多,多年来积攒的大半財富,都在江寧被王小仙分给了那些贱民。
    这不就家道中落了么?自是对那王小仙恨之入骨了。
    至於眼前这个中年客人,姓孔,名宗翰,字周翰,乃是孔子四十六代孙,给事中孔道辅的次子,新任衍圣公孔若蒙的叔叔。
    孔家在大宋虽贵,但其实实权一直不多,家族子弟入仕,大多也都是任职在国子监等教育口,礼仪口等清水衙门丁,並无多少实权。
    这一辈,也唯有这孔宗瀚出息一些,早在仁宗嘉佑年间便在外边做了虔州知州,几经辗转,此前乃是蘄州知州,今年期满,本想脱关係想寻一富裕大州区做主,却是突然被一纸调令,宛如天上掉馅饼一般的砸在头上,却居然是叫他去做京东路的转运使的。
    这一路快马加鞭,赶回吏部述职,这才知道,就在他收到调令的不久之前,居然是有著寒塘鸭之称的王小仙自请要当京东路的宪司。
    这才瞭然,合著自己这个漕司是被调过来对付王小仙的!
    至於这背后的始作俑者,自然便是眼前的这位已经被贬为庶人的富家公子哥,富绍庭了。
    其实按说富绍庭原本也不应该有这么大的本事,一路漕司又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职位,更何况还是京东路,这是全大宋最大最富的大路,比邻京畿,更有五万六千禁军驻扎,因为没有帅司,实际上这五万六千禁军寻常也都是漕司代为管理,是有一定的军权的,同样也称得上是封疆大更了。
    这职位莫说他已为庶民的富绍庭了,便是富弼本人,便是富弼没有被罢相的时候,他恐怕也未必是能够说了算的。
    然而谁看了这调令都知道这是在搞王小仙,王小仙入仕以来真正和他结了死仇的或许不算特別的多,但是反感他,討厌他,巴不得他倒霉的官员,那就实在是太多了。
    或者说没这个想法的恐怕才是不多的。
    只是大多数人还是都不愿,也不敢来做这个出头鸟罢了,正好现在富绍庭回来了,谁都知道他和王小仙的血海深仇,他也愿意走上台前,负责上下跳,四处串联。
    大家在力所能及,且不会被王小仙盯上的范围之內,顺水推舟,能帮的地方帮一把,这庞大且余的官僚体系居然还真就在富绍庭的面前,在针对王小仙一事上达成了共识。
    调这孔宗瀚为京东路转运使的事情,居然就这么成了。
    当然,价格还是要谈一谈的。
    “富衙內,是不是过於高看孔某了?我虽然一直没有回京,但是寒塘鸭王介白的大名总还是有所耳闻的,据说此人极其强势,不但为人死硬,更是极有能力,甚至还有圣眷,性情虽然古怪,可天下人谁不承认他的能力呢?又有民心,甚至是军心,我这个漕司,当真能压得住他这个宪司么?你让我与他为难,这不是自找没趣么。”
    “若要说明哲保身,其实我不理他也就是了,他是个能折腾的主,若是我由著他去折腾,对他事事忍让,他做出了成绩,我自然也可以分一杯囊去,若是他做出了紕漏差错我自也可以在后面收拾残局,为何一定要与他为难呢?”
    富绍庭依旧是哈哈大笑,道:“周翰兄过谦了,若是旁人来做这个漕司,自然是確实奈何不得他这个宪司,可若是周翰兄你,又何必怕他呢?若非是如此,我又何苦废了这么大的心思手段,让你来当这个漕司呢?”
    “我大宋歷来极重回避,除福建路,广南路外,官员皆不可再本路任职,这两路特殊一些,也是因为那福建和广南的方言太怪,民多不识官话雅音,若非是本地人去,外人实是语言不通。”
    “州县迴避,亲属迴避,甚至是你哪怕是在此地一个亲戚没有,但只要有了財產,同样需要迴避,可以说,朝廷为了不让官员做大,在各种迴避制度上几乎做到了极致,远比汉唐之时要严格得多。”
    “然而这天下间却是只有一处是例外,那就是你们孔家,孔氏世袭管理曲阜孔庙,特许“超籍任职”,孔家子弟非但不用迴避,小到曲阜县的主簿,县令,上到充州的知府,乃至於整个京东路,你们孔家人任职,都没有任何的限制,这可真是让人羡慕啊。”
    “要说在別的地方,莫说是你了,任何人想压服他王小仙,恐怕都是千难万难,甚至可能就算是我爹也未必压得住他,但是你行,你们孔家行,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何况你们孔家,又哪里是什么地头蛇呢?你这漕司本来就位在他那宪司之上,本地又有宗族襄助,如何会压不住他?”
    “更何况王小仙这般强势,树敌极多,要与他为难的,又岂只是你一人,便是阅道公(赵),只怕也是要对他出手的。”
    “可是治蜀有能,人称三廉相公的赵阅道,赵公?”
    “不错,阅道公治蜀有公,为官家所重,回京入省,先入諫台,后加参知政事,这也算是拜了相了,只可惜这相也没拜多久,便因那登州阿云之案与王安石意见不合,而且为人顽固,日前,刚刚被官家罢,而据我所知,王小仙重提阿云案,却是·—-呵呵,我猜,他恐怕只会比王安石更加激进。”
    “阅道公罢相去了何处?
    “巧了,和你们同路,知青州,不日就要自杭州上任去了,和你们应该是前后脚到。
    业“青州?竟然,这么巧么?”
    青州是京东路的路治所在,也就是说,他的漕司衙门和王小仙的宪司衙门都在青州。
    而宋代么,知府知州的权力都是极大的,並不受什么实质上的监管,基本就是土皇帝,权柄几乎仅此於汉代的太守,绝非唐明清等其他朝代能比,所以他和王小仙虽然是路级官员,但能够拿捏这青州知府的地方还真就不多,反而被这青州知州反向拿捏的地方却有很多。
    若是一般人去知青州,未必敢跟王小仙这样的人爭,可那是赵啊,真正的大臣。
    人家是从参知政事的位置上下来的,是相公判州,而且以前人家当御史的时候號称铁面御史,宰相,外戚,宦官,就没有他没弹劾过的,知成都府的时候曾是与包拯齐名的青天大老爷,人称“三廉相公”
    他还是唐介生前在政治上一直以来最结实的盟友,唐介能查三司的帐,也与他的支持是不无关係的,唐介死后,他就是朝中许臣派的代表。
    论民间名声,人家不输包拯多少,论官场凶名,比唐介也只是稍逊一筹。
    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怕他王小仙。
    公生明,廉生威,王小仙清直刚正,人家这位三廉相公也未尝不直,不刚,这是老刚直碰上了小刚直,指不定谁能碰得过谁呢。
    按说王小仙其实是算唐介半个弟子的,唐介死的时候他是背著唐介入棺的,按说俩人不应该是政敌关係,看在唐介的面子上俩人也应该和睦相处,可谁让王小仙现在碰了阿云案了呢。
    赵也是守旧派的。
    虽然理由肯定是另找的,但谁都知道,赵之所以被罢相,实际上就是因为这阿云案。
    他和唐介一样,都认为阿云谋杀亲夫十恶不赦,是必须要死,不死则礼法不存的。
    然后他就滚蛋了么。
    还是滚去了青州知府。
    王小仙要替阿云翻案,还是去青州给阿云翻案,老头能忍?
    如此算来,至少在对付他王小仙的这个问题上,他孔宗瀚和赵也许是准同盟的关係更妙的是,孔宗瀚是与王小仙同属监司,漕司和宪司属於平行的关係,但二者一旦闹了矛盾,是要由这个路治所在的知府去调解处理的。
    毕竟这俩职位虽然同属中央直管,但大事小事总不可能真的事事请教中央,宋代知府本身权大,是可以插手其中的,包拯就曾在权知开封府的时候处置过一起漕司和宪司之间的衝突。
    换言之他和王小仙斗,赵是可以当他俩裁判员的。而他这个转运使背靠的乃是京东路地地道道的地头蛇,兗州青州齐州,哪处没有他们孔家的分支呢?
    上边是他的人,下边也是他的人,他本身和王小仙还是平级,不,漕司乃是监司之首,默认其实也是比宪司高半级的。
    常理而论,王小仙这个漕司还不是他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
    当然,谁都知道他王小仙不是常理,这孔宗瀚也不敢这么狂,但总之,条件好成这样,却是连孔宗瀚也发自內心的觉得,他好像確实是至少有资格跟王小仙好好斗上一斗的了。
    “可你还是没回答我,我为什么非要跟他过不去啊。”孔宗瀚还想著要价。
    “难道你不是非得跟他过不去么?不过没关係,以我对王小仙的了解,他到了京东,一定是会和你们孔家过不去的,你们若是愿意挨打不还手,那也由得你们。”
    “哼,我孔家乃是当朝衍圣公,也是他区区一个提刑能够招惹的?”
    “他当主簿的时候就敢招惹我,你说他现在当提刑了敢不敢招你?”
    孔宗瀚:.—.—
    按理来说,他们孔家应该是有不灭金身的。
    西方视角下华夏文明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宗教文明,宗教的名称就是孔庙,孔家的身份有点类似於世袭大祭司,这说法虽然偏颇,但其实也未尝没点道理。
    莫说他一个小小的提刑,就算是歷代皇帝想动他孔家,那也得掂量掂量,大概率也是做不到。
    孔家是掌握著孔庙的,而孔庙,確实是这个国家精神图腾一样的存在。
    可这不是王小仙么。
    这疯狗谁不敢咬。
    “也罢,若是若是他果真与我家中有了衝突,我自然也不能眼看著家里人被他欺负,但他若是懂事,我就且放任他了。”
    “呵呵呵,隨你,你才是京东漕司,我难道还能指挥的了你不成么?
    不过周翰兄,今天请你来,是因我有一秘密武器,想要將其交给你,万一那王小仙当真疯狗,敢咬到你们孔家头上,这武器,必可助周翰兄旗开得胜,对那王小仙,一击毙命。”
    “哦?我听说王小仙此人清白刚直,且对自己要求极严,莫不是还有什么破绽,被你抓在手上了?”
    富绍庭闻言,笑看轻轻拍了拍手。
    却见从屏风后面,走出一名女子,莲步款款地带著一阵香风坐在了孔宗瀚的身旁,並肩地挨著。
    “奴家白玉莲,见过官人。”
    孔宗瀚也是情不自禁地一呆,只见眼前女子,身姿仿佛一个標准的葫芦,举手投足,尽显妖嬈,弯月细眉,琼瑶直鼻,葱白手,杨柳腰,头插簪,面带桃,玲瓏坠子下露出半抹酥玉的白嫩。
    孔宗瀚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了,却是头一次见到这般的奇女子,只觉得她脸媚眉弯,身不摇而自颤,確实是人间极品,浑身上下,由內而外,仿佛每一根骨头,每一处的肌肤,无不是从里到外的透著风流,叫男人只要看了,就恨不得立刻將人扑倒似的。
    他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只是被她这般眼神一勾,香风一吹,並肩一坐,竟是颇有几分按耐不住之感。
    这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反而定是个骚浪贱货,可却也是个极其撩人的骚浪贱货。
    “富大衙內这是何意?这,这女子是何人?”
    “周翰兄,此女子送给你了,若是你与那王介白果然不和,被他逼得恼怒不已,欲治他於死地的时候,便可请这位白姑娘来助你,只要你能创造个机会,將这位白姑娘送上他王介白的內宅,他王小仙,就算是完了。”
    孔宗瀚大为不解,上上下下打量著这个白玉莲,却道:“有道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王小仙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凭这白姑娘的身段眉眼,我也不信他还能够坐怀不乱。”
    “只是自古才子自风流,凭他王小仙的年龄,地位,名声,莫说也没听说他有什么不检点,便是有,难道不也是才子风流,这在咱们大宋,又算是什么事呢?”
    富绍庭闻言笑笑,却是从怀中掏出一张契纸,道:“这一张,是江寧府备案留档的公契,你看看。”
    孔宗瀚接过,见是一纸婚契,不禁愈发的一头雾水:“白姑娘居然已经许了人家了么?嫁与江寧王二为妾,这个王二是谁啊。”
    富绍庭:“这个王二,是王介白的父亲。”
    孔宗瀚一愣,哗得瞪大了眼睛。
    “什么?江寧王二是,是王介白的父亲,那这位白姑娘岂不是他的——.”
    富绍庭自得一笑:“这位白姑娘,可是本公子的心头肉,为了对付他王小仙,我可是下了大本钱了。”
    “那王二,本是市井黔首之流,也不知是走了什么运道,生了王小仙这样的儿子,然而穷人乍富,又哪里能真的忍耐的住这酒气財色四字,王小仙兄妹三人进京,只留他父母二人在江寧开了茶馆酒楼,自以为这是清廉,殊不知,这,便是他自己给自己留下的命门所在啊。”
    “那王二一辈子没吃过也没见过,哪能抵得住我这白姑娘出手呢?只不过几天的功夫,便也就將人给拿捏住了,只是这王二到底是父凭子贵,不免有些惧內,又担忧这白姑娘的年岁太小,被人在背后嚼舌,更怕被王小仙知道了会不快,因此根本就不敢领回家去。”
    “如此,遂在外边又租了一个宅院,专做金屋藏娇之用,而这白姑娘么,呵呵,既不要金,也不要银,只是要他与其领上这么一纸婚书,得个妾室的名分,那王二是个没见识的,如何抵得过她?此事,便也就成了。”
    “也因此,王小仙並不认得她,甚至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人存在,但是在法理上,伦理上,这位白姑娘可是如假包换,他真真正正的二娘啊,若是他二人当真发生什么苟且之事—哈哈哈哈哈哈,他王小仙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说甚清白呢?”
    1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