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法师到巫师王 - 第230章 改革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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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0章 改革草案
    在经过了一天的讨论后,关于行政改革的最终方案也正式确认了下来。
    首先,正式确立旧启的首都地位,罗兰为最高领袖,执掌最高权力。
    由罗兰授权,首都旧启组建中央机构,由中央机构代行罗兰的最高行政权力,正式确立下了中央集权,中央凌驾于地方之上的原则。
    结合尤利乌斯的建议以及罗兰的方案,为了明晰职权,根据目前领地情况,中央下设七个部门:行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工程部,律法部,管理部以及军部,。
    行政部为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同时负责管理官员升,领导并管理其他部门且只对罗兰一人负责,
    尤利乌斯作为旧启执政官直接转为行政部执政官。
    财政部:负责管理领土,户籍,赋税,钱币,工资,对外贸易及一切财政事务。
    农业部:负责管理耕地,法术,矿脉等一系列生产事务。
    工程部:负责管理建造,土木等一系列工程建设事务。
    律法部:负责确立法,执法,以及处刑的刑法与监督部门。
    管理部:负责对宗教信仰,传统习俗的规范与管理,同时还将负责教育事务。
    军部:负责管理包括城防军,军团士兵,超凡者在内的一切军事力量,并负责所有军务的暴力部门,是唯一一个不受行政部直接管理,且与行政部一样受罗兰直接指挥的部门。
    以罗兰的来看,一个势力想要能够正常运转的话,那么,最基础,最核心的四个能力,已经被这七个部门所覆盖。
    第一,财务收支,要对势力的财政收入,支出,要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了解与规划,否则这个势力是容易出问题的,指不定哪天就会突然因为没钱,进而无法再正常维持势力的运转。
    第二,规则秩序,一个势力要建立起来就必然会建立起自己的规则秩序,不管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还是明文确立的规则,一家欣欣向荣的势力必须要有秩序,不管这秩序是好是坏,都得有,而秩序崩塌或者无秩序的势力只会逐步走向崩溃与混乱。
    第三,政务处理,一个势力成形之后,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事务需要处理,自然而然也就需要一个能够对这些事务做出处理,并且安排下去执行的机构。
    第四,内务后勤,在一个势力成形后,就需要有人来管理,保障势力人员上下的衣食住行,只有管理并保障好人员的衣食住行,那么这个势力才能够良好的运转下去。
    当然,这只是一个最基础,最简陋的势力运行组织框架。
    在势力的不断发展壮大中,这些组织框架也会越来越复杂,不可避免地再一次进行细化,并且在与外界的对抗中,诞生出专门用于对抗外敌,维护自身的新核心,也就是军队。
    以罗兰领地的领地大小和发展情况,目前七个部门的划分已经算是特别细化了。
    这还是罗兰在接受尤利乌斯的部分建议,对部门数量进行缩减的情况。
    事实上,罗兰本来还打算财政部负责土地,货币以及贸易的事务拆出来,独立建立土地部,货币部和贸易部,将管理部拆分成负责管理宗教信仰的信仰管理部和负责培养教育的教育部。
    农业部也要进行细化,将农业,林业,畜牧业分成三个部门,工程部也要细化成公共工程和军事工程两个不同的部门。律法部也是如此,立法,执法,处刑,还有监督可以拆成四个部门,军部也能拆成对内和对外的两个部门。
    不过,在尤利乌斯提供的数据和建议下,罗兰还是从善如流地将接受了尤利乌斯的大部分建议,并没有将职权拆得这么彻底。
    说到底,罗兰领地还只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势力,人口和产出就那么多,根本不需要细化到这种程度。
    不过,罗兰也没有全盘接受尤利乌斯的建议,像律法部和管理部并入行政部的建议,罗兰就没同意。
    虽然在尤利乌斯看来,没必要为了编写一篇成文法,或者是为了管理宗教信仰和教育单独设立部门。
    毕竟,根据这个世界的看法,秩序和规则制定下来就能用上好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不管是中央之国,还是白银之国,他们的开国就确立下来的规矩到现在还能用的,最多就是偶尔修修补补而已,完全没必须专门立个部门来处理。
    实在需要改了,大不了再抽调人手设立一个临时部门来商量怎么改就好了。
    至于宗教信仰,这些在这个世界都不是国家会管的,基本上就是放任的,信仰归信仰,世俗归世俗,从来没专门组织个机构来管理的,最多就是有一个交流的机构,或者是互相潜入,在对方内部搞点自己人而已。
    专门设立机构管理,尤利乌斯还是第一次听说。
    而教育的话,那不是只有贵族老爷才有的东西吗?就算罗兰想学西纳尔那边,搞个学院什么的,那师生加起来撑死了一两千人,需要单独设立部门吗?随便安排几个官员负责处理不就好了吗?
    尤利乌斯是这样子来说服罗兰的。
    罗兰表示理解,然后拒绝了她的建议,并表示,我才是决策人。
    别人烂,不代表罗兰就要跟他们一起烂。
    因此,旧启的政治改革就这样子定了下来。
    设中央,分七部,明晰职权。
    至于地方的改革,也仿照中央的政治改革进行,设立七部的地方部门,并受各自部门的指挥与领导。
    如果改革顺利进行下去,明确上下级关系后,地方的最高权力将被收归中央,地方执政官也不能想干嘛就干嘛,并选择性执行中央的命令。
    中央机构将管理整个领地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将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再管理外交事务,并降低在军事方面上的管理事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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