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李逍朱凝云 - 八十四章 跨时代的好东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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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太好了!”
    朱棣自己心里一琢磨,几乎相差无误,不由大喜。
    也就是说,原本需要五万石盐能解决的军粮的缺口,现在只需要六千石这种盐。
    其实也不需要这么多。
    因为北平的盐户都在加班加点的制盐,增加产量。
    这么一换算,等于是问题基本解决了。
    朱棣开口道:“这盐户是谁?产量几何?带来让本王见见!”
    “这个.”
    郝永昌也不知道是哪个人,不过他早就想好了说辞:
    “产量还不确定,此人现在正在扩大产量,十分忙碌不敢耽误,过几日之后我将此人、产量等情况汇报给殿下。”
    “无妨。”
    朱棣点头道:“当务之急是让他不停的产盐,过几日也不打紧,耽误进度就得不偿失了。”
    “既如此,那么就可以发布消息,北平立刻行开中之法。”
    “是,燕王殿下。”
    就如此。
    黄知府和盐运使退了下去,立马安排人手行开中法。
    其实也很简单,去粮食富庶的地方,将消息公布。
    当地土地多的富户、乡绅、地主粮食非常多。
    他们会自发的将粮食运到北平,换取盐引,再换成盐再拉回去售卖获得大量利润。
    此事解决后,朱棣仿佛心里的一块大石头都落下了。
    走起路来,也不由的轻快了许多。
    院子外,燕王妃徐妙云刚好与之碰见,朱棣走过去在她洁白娇嫩的脸颊上猛亲一口。
    啵儿~
    “王爷,大白天的你干啥呢。”
    徐妙云啐了一句,左右一瞧发现没人看到后,才道:“何事如此高兴?”
    “哈哈,本王心情大好啊!”
    朱棣挽着徐妙云的腰肢,道:“这姚广孝真是神人,他断定咱们女婿能给燕王府带来了好运,还真是如此啊!你瞧瞧,自从女婿进了咱燕王府,闺女心情好了,王妃你的病也好了,现在连军粮的问题也解决了。”
    徐妙云也是很欣慰,道:“是啊,大师一直都这么料事如神。”
    朱棣问道:“闺女的定亲事宜都安排好了吧?”
    徐妙云道:“都安排妥当了,三日之后。”
    “嗯。这府内有王妃在,本王是少操心许多。”
    朱棣微微点头:“走,今天心情好啊!咱们去看看闺女去。本王好久没有与闺女说说话了,是我这个父亲不称职啊!”
    徐妙云没好气道:“你还记得闺女呢,天天不着家.”
    “是是是,是本王不对。”
    就如此,朱棣挽着徐妙云的手,朝着永安阁走去。
    此时已经是下午时分。
    李逍如往常一般。
    与凝云约会后,便将凝云送了回去,自己回到了屋子里。
    这段时间,每天约会,差不多每天都能刷几千分的样子。
    加上前段时间在上元节刷的一波狠分,现在一共有二十三万多的甜蜜积分。
    “有了这么多积分,我就算是在明朝,也能过着未来的生活。”
    这般想着,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真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想到今日还没开始购物,李逍躺在床上,打开了积分商城。
    “打开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玉米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二、杂交水稻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三、qsg92式手枪(附子弹一百枚)消耗积分35000分。】
    “咦?”
    李逍微微一愣。
    今日刷出来的商品,有些东西啊!
    这玉米种子就不说了,跨时代的产物。
    等自己有了庄子之后,就可以开始种植。
    以后还能整个玉米窝窝头,玉米炖排骨呢。
    听朱高煦讲,朱棣会给凝云一个庄园当做嫁妆。
    那不就等于是送给自己?
    也就是说,自己是有土地种这些农作物的。
    还有这杂家水稻,在明朝绝对是好东西。
    李逍自己也是个种田的。
    现在明朝一亩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这还是稻谷的产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个杂交水稻的亩产量是2000-3500斤。
    是现在水稻产量的7倍!
    在古代,什么最重要?
    银两?
    不是。
    绝对是粮食最重要!
    所有的战争都是因为土地,土地说到底就是为了种粮食。
    朝代的更替,绝对是因为农民吃不饱饭。
    但凡当初给朱元璋一口饱饭吃,他也绝不会撸着袖子去造反
    因为粮食产量太低,遇到荒年,灾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变。
    百姓们还要上税,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
    一旦压迫到极限,百姓都吃不饱饭,那么这个王朝迟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来,各行各业百花齐放。
    大家都会寻找各种乐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袁隆平爷爷让大家吃得太饱了。
    虽然李逍现在应该是不愁吃穿的那种,不过这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好东西,还是要买下来。
    否则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至于这qsg92式手枪,李逍还在犹豫之中。
    这玩意,太超越时代了!
    就算是抗日时期也没有这家伙啊。
    放在明朝是个什么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无敌了?
    “三万五千积分啊,有点小贵。”
    “算了,还是买了吧,有备无患,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里,还是渴望有这个东西的
    男人么,喜欢武器。
    东西进入了个人仓库,李逍就忍不住将枪从仓库中提取了出来。
    光芒一闪,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枪
    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钢铁野兽!
    李逍握在手心,爱不释手,很想现在就来一发。
    不过考虑到声音也许会吓着别人,还是作罢。
    “姐夫,干嘛呢——”
    就在这时,朱高煦突然不告而来,直接推门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这是啥?你又发明了好东西?”
    朱高煦几步就窜了过去,想要摸一摸。
    “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枪收了回来,插在了腰间,认真道:“这东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乐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里没成婚,都算小孩儿。”
    李逍随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无语。
    不过他也没看清那是什么玩意,没那么大的好奇心,要是让他知道那是很厉害的火器,一定能烦死李逍。
    他放弃了看手枪的想法,道:
    “对了,姐夫,我是来报喜的!双喜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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