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趁年华[出书版] - 分卷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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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嘿嘿。」常清吐了吐舌头,心想:果然背后不能说人坏话,天生怎么这么巧就听见了呢,连忙道:「哪里哪里,天生,你做的饭其实也挺好的,只是以后还需改进,嘿嘿,还需改进。」
    萧悠一笑,唤天生进来服侍二人起身,三人一同骑马下山。
    昨日来时,因计划好了带常清下山,特地多带了两匹马来,一匹黑的给天生,一匹枣红色骏马,是备给常清的。
    常清骑在高大的枣红骏马之上,左顾右盼,意气风发,只觉如果腰间再配上一柄宝剑,那就更加十全十美,于是央求萧悠将佩剑借给他带着,萧悠道:「清弟,你现在还是不佩剑的好,等将来武功再高一些,为兄一定送你一柄好剑。」
    「为什么?」常清有点失望。非~凡
    萧悠道:「你外表文弱,不佩剑的话别人都会以为你不懂武功,就不会对你防范,如果你佩了剑,表明会武功,遇上了江湖人物,人家出手毫不容情,反而会害了你。」
    「咦!这样啊!」常清觉得好奇怪,这些江湖上的事,他可一点儿都不懂。
    「是啊,公子你拿着剑,好比小孩儿拿了个大锤,伤不着别人,倒会伤着自己哩!让人看着都害怕!」天生摇了摇头,丑脸上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令人忍俊不禁。
    「呸!我哪有那么不济事?」常清骂他一句,却也知道自己学的那一点点武功太过低微,简直是马尾穿豆腐――提不起来,于是自己也笑起来,并不放在心上,反正他学武也是一时兴起,只为强身罢了。
    「清弟,你书法很好,必是从小练起的了?」萧悠怕他着恼,岔开了话题。
    「是啊,从五岁就正式启蒙了,一直勤习不辍呢。」常清对这一点还是非常得意的,难得他有这么一件坚持始终的成就,其他许多事情,都是兴趣过了,便丢在脑后了。
    「那么到现在有十五年了。」
    「可不是嘛。」
    「俗话说,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这功力的高下,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想要投机取巧,是很难成功的。」
    「没错。」
    「所以你也不必气馁,坚持练下去,剑术自然会有长进。人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你文才出众,自不必与一般人争那武勇之事,这些小事,交给天生就好了。」
    天生见提到他,连忙一挺胸脯,笑嘻嘻地道:「对啊,别看天生奇丑无比,手下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三、五个寻常人物根本不在话下,嘿嘿,再说了,单凭我长得这么丑,就叫他们看了反胃,先自损了三成的力气!」
    常清哈哈大笑,萧悠也不禁莞尔,三人谈谈说说,轻松愉快地回到了行香阁。
    第八章
    常清这次回行香阁,与出门时可是大不一样了,那时天生用拉菜的大车从后门把他载上了山去,是做为抵债做工的下人。而这次回来,却是衣马鲜明,从大开的中门直入,左有行香阁的东家作陪,右有赛钟馗随侍,真正是兴高采烈、得意洋洋。
    来到萧悠住的「三省斋」,两人先坐下来休息一会,萧悠命天生去将客房收拾好,预备给常清休息,常清却道:「悠哥,你这院子旁边可有住的地方?我想离你近些,说话方便。」
    萧悠微笑道:「有倒是有,只是太过狭小,委屈贤弟了。」
    常清笑道:「那有什么,只需『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便是极好的住处了。」
    二人相视而笑,萧悠便命天生将三省斋旁边的一处小院子收拾出来给他住。
    常清想到萧悠这居所的题名,问道:「悠哥,你这院子名为『三省斋』,可是取曾子『一日三省』的典故吗?」
    萧悠心中一喜,笑道:「清弟果然博学,深知我心,不错,我取这名字,确实是有一些遵贤顺道的意思。」
    由此两人谈起了曾子,曾子是孔子三千学生之一,然而却被誉为最得孔子真传的一个,被后世尊为「曾圣」,在儒家学派的地位,仅次于孔孟之后,而他所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更是为儒生由学者晋身仕途做了最好的铺垫,也是历代文人用以自律、自勉的座右铭。
    萧悠道:「曾子有曰:『吾日三省吾身』,不仅要求世人小心谨慎行事,而且还提倡每日多次进行自我审视,看看自己的言行有哪些不当之处,以便及时纠正。有了过错,不要忙着为自己诸多辩解,而要从自己身上找出需要修正的地方。这种不待别人指点或指责,而主动自觉地审视、修正自己的风格,正是曾子修养的难能可贵之处啊!」
    常清点头称是,想到萧悠的为人处事,果然处处暗合此理,不由得真心钦佩,待他越加亲厚。又想到《诗经?卫风》中有这样的句子:「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形容一位谦厚温和的君子,像切磋过的象牙一样细腻,像琢磨过的美玉一样温润,用在悠哥的身上,可真是贴切啊!
    两人静心相对,谨言慎辞,做了一番清谈,均觉对方在文学一道上修养深厚,言之有物,甚是投契。
    这种纯学术的文士对谈,本来甚为枯燥,然而两人都是博古通今、性格豁达之人。所以言谈之中,不流于虚空,而是清雅活泼,互见真性,彼此的相知,又进了一层。促膝谈心,不知时间之过,直到天生拿着一本帐册进来,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萧悠接过帐册,笑道:「清弟,还记得你当日是为何而滞留在行香阁的吗?」
    常清做了个鬼睑,笑道:「欠账不还、卖身抵债!」
    萧悠和天生都笑起来,萧悠道:「卖身抵债,哪有这么严重,我萧悠可不是人贩子哟。」
    常清故意冷声道:「哼!也差不多了!」
    萧悠一笑,不以为忤,翻开帐册,指着第一页对常清道:「清弟,你在行香阁用餐时未付的帐,共是一两四钱银子。」
    常清撇了撇嘴,心道:才这么一丁点银子,你就扣我下来做了一月苦工,不是人贩子,也称得上是铁公鸡了。
    萧悠见他一脸不屑的样子,便道:「清弟,你出身富贵之家,对这点银子自是不放在眼里,只是你可知这世间的普通人,一月可得多少收入吗?」
    「哦?多少?」常清倒是真的不知,便问:「天生,你一月挣多少工钱啊?非凡」
    天生道:「公子,你还没给过我工钱哩!」
    常清脸一红,忙道:「呃,这个月不算,以后一定按时付你工钱。你以前做工时,一月可得多少钱呢?」
    天生答道:「以前我在行香阁,一月是三两银子,这还是今年才有的,最开始的时候只有一两银子。」
    常清大吃一惊,道:「一两银子?你是说每月一两银子吗?」
    「是啊。我这还不算少的,咱们行香阁的伙计,工钱在这城里算是最高的,一般每月可得二两到三两银子,最多的每月可得五两,其他行业的伙计们,有的一月只能挣到不到一两银子呢,还有小学徒,那是只管吃住,三年没有工钱的。」
    「哦!居然这样!」常清非常惊讶,原来从前他一日的花销,便抵得上人家一月的工钱了。看来世间众人,生活是绝不平等的啊!
    萧悠道:「清弟,你在山中住了一月,每日里砍柴、采药、拾蘑菇,也是非常辛苦吧?」
    「是啊。」常清想到这一月来的辛苦劳作,不禁大为感慨,伸出自己的双手给萧悠看看,都粗糙了好多,还有一、两个小小的圆茧,除了因为经常弹琴和握笔磨出的薄茧以外,他的手上还从来没有生过茧子呢。
    「清弟以此为辛苦,却不知世间更有辛苦之人啊!」萧悠叹道,将帐册翻过一页,笑道:「那你且猜猜,你做工这一月,可得多少报酬呢?」
    常清眨了眨眼睛,好生难以委决,这等市侩之事他一窍不通,便道:「还是你告诉我吧,我可实在猜测不出的。」
    萧悠一笑,道:「这是厨房给你记的帐,共是柴五担、山菇一斤四两、松子二斤七两,总价为一两四钱一分。」
    「一两四钱一分?」常清喃喃地道,对这银钱还是没有什么确实的概念。
    「也就是说,除了还清你欠的债以外,还多出了一文钱。」萧悠说罢,便取出一文钱,摆在常清面前。
    「……」常清无语,眼睁睁地看着这一枚铜钱,一时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居然才挣了一文钱!这小小的一枚铜钱上,载着他多少汗水和辛劳啊!
    一文钱!小小的、圆圆的、中间一个小小方孔的小铜片,这不正是世人所称的「方孔兄」吗?为了这个「方孔兄」,他不得不放下面子、做工抵债,日出而作、日落才息,山间林下,费了多少工夫!
    一文钱,多么卑微,又多么沉重啊!
    常清百感交集,伸手将这一文钱小心拾了起来,托在掌心,细细察看,仿佛看着金珠宝玉一般,良久才道:「悠哥,谢谢你,今日我才知道诗中所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真谛,从前的诗书,竟都是白读了!」
    萧悠见他明白了劳勤的可贵,心下大慰,笑道:「清弟能有此悟,确是成长了,天地万物,皆有可贵之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一文钱,也是得之不易的啊!」
    常清抬起头,眼睛里还闪着泪光,强笑道:「是啊,这可是我这辈子头一回自己挣来的钱呢,可得好好珍惜,认真保存。」想了一想,从身上取下常佩的香囊来,这香囊精致小巧,金掐玉绕,是贵介公子们平常身上佩戴之物,里面一般装着少许香料之类。
    「咦!这是什么?」
    常清一摸香囊,却发现里面硬硬的好像有什么物事,打开袋口向桌上一倒,掉出了两星沉速香片,另有两锭小小的金锭子。原来富贵人家一般都讲究给孩子带压兜钱,为的便是万一有个手头不便的情况,也好打点过去,金锭子极小巧,每个约有半两,只此绿豆稍大一些,却也形状完整,是两个小小的元宝。
    「啊,公子,你身上一直带着金子哩,怎么忘了拿出来付账?」天生也是吃了一惊,脱口叫道。
    「嗯,我早忘光了。」常清觉得一阵懊恼,早知道有钱,就不必做这一月的苦工了,随即想到这苦工并未白做,不但结识了萧悠这么个知己好友,还得了天生这么个好仆人,更强身健体、学了剑术与内功,嗯,这么一想,还真是因祸得福哩!
    想到这里,常清笑眯眯地道:「多亏我忘记了,否则不是见不到悠哥了吗?」拿起那两粒小金锭子递给天生,道:「喏!拿着,这是本公子给你的工钱,天生,你是个不错的仆人,我对你很是满意。」
    天生躬身接过,笑嘻嘻地道:「多谢公子,公子的夸奖,可比金子还叫天生高兴哩!不过公子,你这是给我的一个月的薪水吗?以后每月都这么多吗?」
    常清和萧悠相视苦笑,这个天生,还真是老和尚不爱财,多多益善龋
    常清不理天生,径自将那枚小小铜钱装进了香囊,珍而重之地挂在身上,心想:这是我第一次挣到的钱,虽然少了些,却值得纪念。于是道:「这一文钱虽小,在我心里,却比那金锭子还重呢,当永远留作纪念。嗯,为了纪念这一文钱来之不易,我要起个字号,就叫『一只文居士』!」
    萧悠忍俊不禁,道:「果然值得纪念,不过清弟也不必自艾,其实人各有所长,山间樵夫,一日便可砍柴两担,比你是快得多了,不过木柴并不值钱,两大担柴,尚不值半两银子,所以靠苦力求生活,是下下之策。」
    常清听得入神,连忙请教。萧悠道:「自古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于人。清弟,你自有你的过人之处,怎可与那山野村夫相提并论?」伸手从袖中取出一张银票,递到常清面前,笑道:「你且瞧瞧这是什么?」
    常清一看,原来是张壹佰两的银票,奇道:「这是谁的?」
    「你的啊。」萧悠含笑道。
    「我的!?」常清越发惊奇了,一把抢过银票细看,没错,真真正正是一张百两银票,绝无虚假,可怎么说是他的呢?于是注目萧悠,等他解说。
    萧悠一笑,道:「那日我央你写一幅字,便是『天道酬勤』那四个字。非凡 凝香 收藏」
    「是啊。」
    「那幅字清弟写得极好,我把它送到城里修贤楼,细细地裱装了起来。好马还需衬好鞍,一幅好字,若是裱装得好,便如你穿上了华服锦衣一般,虽是同一个人,但外表看起来却与穿短衣时大大不同。」
    「对。」常清点头。
    「这幅字在行香阁一挂出来,便引起重视,好多人争相观赏,旋即便有人出价购买,我也不急,挂了三天,标价便从二十两上升到了一百两,最后被知府大人买走,还算是卖了他一个人情。」
    「啊!」常清惊叹一声,对萧悠佩服得五体投地!
    「悠哥,你可真是了不起啊!」常清大声称赞,天生也拚命点头,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嘴里喃喃地道:「四个字,一百两,四个字就一百两,啊,公子,你以后可要多写一些字啊,每天只要写他十个八个的,咱们可就发财了龋
    常清大笑,抬脚踢了他一下,笑道:「你以为天上掉馅饼啊,天天都写,那还有什么稀奇!」
    萧悠也道:「是啊,物以稀为贵,若是写得多了,反而不见得能引起重视。」
    天生吐了吐舌头,摇头叹道:「唉!真是命苦啊,我还以为终于能跟公子一起变成大财主了呢。」转念一想,又高兴起来,道:「也多亏如此,不然今后万一银子太多了,还数不过来了呢,我们公子又不善理财,可不是得累死我天生了吗?」
    三人同声大笑。
    下午萧悠自去主理行香阁的事务,常清随天生来到给他准备的居处,见是一个相当精雅的小小院落,只有几间房,除了常清的卧房和一间书房,另有一间极大的屋子,可以专门做为他的画室,天生住在常清卧室边的一间小屋里。院中空地上,有几株桂花树,枝桠横斜,七月中的天时,华叶正茂,只待天气一凉,便可开出花来。
    常清在院中转了一圈,非常满意,尤其这里与萧悠的三省斋只隔一墙,除了与外面大院子相通的门之外,两院之间另有一道小门,可以随时过访,非常方便。
    进入书房,只见极阔朗的一间大屋,有数个大大的书架,图书壁立,琳琅满目,细细看来,竟是品类齐全,格调甚高,许多珍本善本,竟是自己在家时都没有看到过的。
    常清素爱读书,这一踏入书房,真如是小鱼儿入了大海,一头扎了进去,神游物外,整整一个下午,几乎连头都没抬过。
    天生随侍在侧,斟茶打扇,细心照拂,心下却想:哼!这个书呆子公子,如果不是有人照顾他,只怕他真会泡在书堆里头,看啊看啊,一直看到把自己饿死!
    直到华灯初上,天生来通报说萧悠请他过去用晚餐,常清才如梦初醒,从书中抬起头来,被天生拖着来到萧悠这边客厅。
    萧悠微微含笑,问道:「清弟,下午过得怎么样?」
    常清叹道:「有藏书如此,真是爱书人之莫大幸福啊!」忽然想起,问道:「悠哥,那边的院子,本来是你的书房吧?」
    萧悠颔首,道:「正是,为兄这些年倒是用心收集了一些藏书,清弟看着还有些可观之处吧?」
    「岂止是有些可观,简直是太壮观了嘛!」常清大发感慨,又感叹自己家的书房藏书太少,枉他素来自诩博览群书,藏书超过三千册,然而其中珍品不多,与萧悠的书房相比,那是大大逊色了。
    「都怪我二哥!」常清愤愤地道。
    他二哥素来不喜欢他沉溺于读书,所以不肯给他过多的零花钱,许多珍贵的善本书他买不起,每每看到了,也只能恋恋不舍地含恨而归。
    萧悠微笑道:「清弟如果喜欢,将来尽管带走无妨。」
    「咦!那怎么行。」常清道,想想又道:「不如我就住了下来,待看完了这些书再走。」
    天生惊道:「公子,你想要看完这满坑满谷的书啊?那还不看到头发都白了啊!」
    萧悠笑道:「天生,你这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你家公子看书,可不像你那么慢啊!」
    常清非常得意,他从小即有神童之称,看书说是一目十行虽然夸张了点,但也相差不远,只要是他感兴趣的书,总爱慢读一遍,再速读一遍,这两遍读了下来,便几乎可以全书背诵,而且记忆清晰,时隔几月都不会忘记。
    天生不服,常清便让他取一本自己从没看过的书来,先细读一遍,约摸花了一盏茶的时间,再从头速读一遍,一目十行,一页页快速翻了过去,不多时便即翻完,将书册一合,交到天生手上,清一清嗓子,从头背诵。
    他背得犹如行云流水一般,天生连忙翻书验看,眼睛都不够用了,光看还跟不上常清背诵的速度,不待他背到一半,颓然阖上了书,叹道:「公子,天生真是服了,你怎么背下来的啊!真是苍天下公,凭什么老天爷就给你这么聪明的头脑,给天生一个猪脑袋啊!」
    常清得意洋洋,萧悠笑道:「人各有所长,天生你练武不也挺聪明的嘛,不必过于自卑。」
    「可公子学武也是快得吓人龋 固焐喃喃地道,对常清的聪敏,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可他耐力不够,所以虽然学得快,却不扎实。」萧悠淡淡地道。
    常清不服,道:「怎么不扎实?只要我肯多练几遍,不就扎实了?」
    「那你有耐心多练几遍吗?」
    「……」常清张口结舌,答不上来。是啊,他素来聪明,什么事物只需看一、两遍就能学会,但要他耐心地一遍一遍习练,嘿嘿,这么枯燥的事,他可是……细细想来,除了练字和读书之外,他干什么事都没有长性哩!
    嗯,还是就像悠哥说的,人各有所长罢了,天生有耐心和恒心练武,就让他有这个所长好了,自己反正文才方面比他强得多了,嘿嘿,悠哥不是也说过嘛,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于人……
    常清嘻嘻一笑,转过话题,顾左右而言他,不肯承认自己没有毅力和恒心。
    萧悠一笑,也不再说,知他自尊心极强,对他的劝诫,只需轻轻点拨即可,若说得深了,只怕他会恼羞成怒,反而不妙。
    萧悠道:「清弟,你在我这里住下倒是不妨,住多久都可随意……」
    常清笑道:「悠哥好大方,你不怕我住他个三年五载,吃穷了你?到时你可别生气。」
    萧悠笑道:「你肯留下,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生气,萧悠做的是食肆生意,要是被你吃穷了,那我这行香阁也不必开下去了。」
    两人相视一笑,均觉如能长相厮守,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常清离家,本是打算进京赴考的,但在行香阁停留一月,特别是与萧悠相识深谈之后,觉得自己所学真的是欠缺颇多,于赴考一事已失了信心,再者能与知交挚友晨昏相伴,或高谈阔论,或言笑晏晏,实乃人生第一乐事,什么金榜题名、中举做官,实在不值一提。
    萧悠见他打消了进京的念头,心中一松,当日他借故留常清下来,其实就是不想让他进京,怕他这样清水一般的俊美少年,一入了那污浊的官场,不知会遇到什么不测、受到什么伤害?
    如今心愿实现,放下心来,道:「清弟只管住下,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般,不过你出来时间已经不短了,扬州的亲人,只怕会担心,还是写封平安家书,报个消息的好。」
    他这一提,常清这才想起自己逃家一个多月,竟连封信也没想起来写,二哥不知怎样,大嫂却一定忧心如焚,他猛然良心发现,好生不安,连忙写了一封家信,托萧悠派人送往扬州常府,信中却不敢说曾被仆人骗走财物之事,只说自己出来游历,遇到了知心好友,会在这里多住一些时候,一切平安,请家人勿念。
    萧悠即安排专人将信送出,又嘱送信之人应该如何应对常清家人的盘问,务必要使他们觉得带清住在自己这里是安全随意的,以便能够使常清稳稳当当地多住些日子。
    常清回到行香阁,还遇到一件好事,便是小顾的婚事。
    当日他曾代笔给小顾写家信,顺带画了一幅小顾的肖像,寄回家中,结果信送到女方家里,人家一看,非常满意,当即允了婚事。
    小顾娶了美貌娇妻,高兴得嘴都合不拢,见常清回来,便即前来道谢,送了喜饼喜糖,感激不尽。
    常清没想到随便替人写封信便有偌大功效,大出意料之外,觉得做了一回月老,助人姻缘和谐,功莫大焉,不免得意洋洋,又帮人写了许多家信,笔灿生花,恨不得再成就几番姻缘才好。
    萧悠仔细看着,找了个机会对他道:「行香阁的伙计们多是出身穷苦,许多人都不识字,清弟学识丰富,有耐心,又肯急公好义,不如请你教教他们识字如何?」常清正在兴头上,当即一口答应,兴致勃勃地准备讲义,便在行香阁里开馆教学了。
    他为人随和雅量,耐心极佳,秉承「诲人不倦」的古训,教书育人极为上心。非凡 凝香 收藏
    行香阁中愿意读书识字的伙计们利用工余时间随他学习,均非常敬服,一时之间,「常先生」的大名在行香阁不胫而走,人皆爱戴。
    萧悠也没想到常清居然还有这项能力,不免刮目相看,越发敬重。
    第九章
    常清在行香阁中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出门有美景,进门有书香,可提笔挥毫,可对友谈笑,吃有美食,侍有天生,嘿嘿,真正是自由自在,快乐无忧。
    可萧悠这里,却渐渐对他生出另一种担心来。
    这日萧悠与平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提起常清喜欢与前来行香阁的文人墨客们清谈,尽说些风花雪月之事,或填些轻浮诗词,你唱我和,不亦乐乎,常常一聊就是一整天,然而说到底,都是些无用的废话罢了。
    萧悠道:「光阴似箭,一去不回,千金难买少年时,清弟这样耽于逸乐,不知进取,长此以往,我怕他会消磨掉了少年的锐气,终是一事无成。」言念及此,不免忧心忡忡。
    平先生也觉得常清情性太过随和,爱听奉承话,人家一夸他,他便有点飘飘然,把持不定,而且性喜闲聊,不爱固定做一件事。他为人纯善,是极难得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人性的善恶常常不会辨别,对于益友和损友,也选择不当。
    因此便道:「晓山毕竟年轻,有时想事情不会那么周到,倒是你这做哥哥的,应当经常提醒着他一些才好。」
    萧悠微微一哂,却未开言,他为人谦冲,素来不喜道人是非,有时提点别人,也是轻轻地点到为止,绝不肯深说的,况且他对常清过于看重,不想破坏两人之间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所以有些话,虽然想到了,却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两人商谈了几句,无甚善策,却不知这番话正好被过来办事的天生听到了,他见萧悠和平先生为常清的事如此伤脑筋,不由得动起了心思。
    于是,常清再与人闲聊时,渐渐发现别人都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许多人明明平时非常悠闲,在行香阁中一泡就是一天,这时却纷纷托辞有事,匆匆而去。又有许多人本来常常言笑无忌,与他闲谈,一说就能说个大半天,却也渐渐地顾左右而言他,神色不定,说不了多少时候,便仓促告辞了。
    咦!这是怎么回事?
    日复一日,来找常清闲聊的人越来越少,终有一日,天未过午,他身边就空荡荡地无一人作陪了。
    「唉!」常清坐在凉亭边的长椅上,看看桌上的清茶,再看看院中的荷池,小荷才露尖尖角,在风中轻轻摇晃,几只蜻蜒飞过去,在水面上点起片片的涟漪,知了在树上乏味地叫着,暖暖的风吹过来,四下里一片静寂。
    好无聊啊,怎么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常清不满地四处瞧瞧,美景当前,却连诗兴也发不出来了。
    「天生,这些人怎么回事啊,明明都是闲人,整天无事,却怎么一个个地都溜走了呢?」常清见无人可以说话,只好对着天生发发牢骚了。
    天生不语,龇牙一笑,心道:嘿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啊!原来这几天来,天生一心惦记着萧悠和平先生的担忧,身体力行,要为他最尊敬的萧先生分忧解愁。
    于是,他每天随侍在常清身边时,便立在他的身后,对所有跟常清胡扯闲聊的人怒目而视。
    他本就形貌奇丑,这时越加恶形恶状,目光如刀似剑,自是盯得别人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即便有心想跟常清闲聊下去,也受不了天生这种无礼的钉子般的目光,更何况天生有时为了增强效果,还配上一些威胁的手势和动作,反正常清背对着他,一点儿也看不到。
    有时常清觉得对面的人神情有异,待回头想看看有什么不对时,天生又恢复了诚恳的面貌,丑脸上一片平静,常清看不出什么异样之处,回过头再与人谈说时,天生便又对那人怒目而视,龇牙裂嘴。
    如是三番五次,再好脾气的人也受不了,于是纷纷告辞,仓皇而去,只留下常清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
    唉!常清又叹口气,既然无人作伴,只好起身回房。
    白天行香阁里事务繁忙,跟他学习的那些伙计们也都没空过来,所以除了天生,竟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而天生学识有限,跟他说话,那是味同嚼蜡了,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无话可说。
    常清一肚子不高兴,便想去找萧悠解闷,来到前面大书房,却见萧悠正忙于公务,许多人等着回事,各色人等都有,一直排到了书房门外去,只怕见到晚上都答对不完。
    常清从没见过萧悠办公的样子,觉得很有趣,便坐在一边,静静看着,想等他有空时说几句话。等啊等啊,直等到日头过午,天生几次请他去吃午餐,萧悠这边还没有忙完。
    啊呦!原来当个东家也很不容易哩!常清心下叹服,觉得萧悠不疾不徐地听一个个人的禀报,有条不紊地处理答复那么多的事,真是太了不起了,要是他自己,听不到一半就要晕头转向、头大如斗了。
    人和人的能力,还真是大有差别啊!常清好生佩服,又好生不满――萧悠忙得几乎连饭也吃不上,哪有闲心来陪他啊!
    常清满腹心事,闷闷地回房去吃了饭,一个人关在书房里看书,整整一个下午,连房门都没出。晚上萧悠来到,两人一同用餐,常清仍是闷闷不乐,连话也懒得说。
    萧悠见他与平日神采飞扬的情况大不相同,也是纳闷,便问端详。
    常清见他问起,忍不住一肚子苦水倒了出来,说自己无人作伴,好生无聊。
    萧悠淡淡一笑,道:「清弟从前在家中闲散惯了,不知人间疾苦,我也是无奈,才做这等俗务,然而在其位谋其政,既然做了,行香阁上百号人都靠着这里养家糊口呢,可万万不敢掉以轻心。」想了一想,又道:「都说商场如战场,这生意上的事,也常常是变化万端的,可着实费心得紧,所以不能常陪贤弟谈心,实在是抱歉了。」
    他说得客气,常清却老大不好意思,人家在正经做事,他整日无所事事,闲聊玩耍,居然还要抱怨,真是太说不过去,于是讪讪地转过了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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