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 分卷阅读12
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谁见了也挑不出理来。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详细讲一讲狗尾巴山的风土人情,以及何若龙其人其事。
军官领命,当即侃侃而谈。小鹿越听越是有趣味,原来这何若龙还是个传奇人物,家中本是山下村庄中的大户,因为和人起了田地纠纷,打官司时被对方在暗中捣了鬼,不但应得的没得着,自家的财产还赔出去许多,那何老者想不开,便生生的气死了。
老头子一死,老婆子当即啼哭着病倒了,勉强熬了几日,也是一命归西,只留了个尚未娶亲的独生儿子何若龙。这何若龙当时已经离家远行,在保定城里进了中学,听闻家里遭了变故,赶回来一看,竟已是家破人亡。
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
这么美丽的山里,竟然会寄生着那么丑陋的土匪,小鹿那剿匪的心忽然变得极其迫切了。本来他是来杀人的,心底最深处,还隐隐的存了一丝犹豫;可现在那丝犹豫荡然无存。
他是医生,前来剪除山中的毒瘤,是替天行道。
傍晚时分,一营的人马抵达了狗尾巴山下,在一处名叫狼牙寨的村落里安了身。狼牙寨这名字听着不善,其实是一座平平常常的小村庄,村里的贫苦人们靠山吃山,既种地,也采山货。大概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山中土匪对于狼牙寨,倒不是很骚扰,也可能因为狼牙寨总是穷得山穷水尽,土匪想要在这地方占便宜,就只能是吃人了。
对于剿匪一事,狼牙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们,显然是有点不知如何表态,总而言之,只要别把战火烧到村庄里就成。
小鹿约束着部下,不许士兵强闯民居追逐妇女;村民们审时度势,也很有眼色的送来了许多老南瓜新土豆。军粮从来就没有充足的时候,炊事班对着南瓜土豆起了灵感,把这两样东西和糙米混在一起,架起柴禾狠炖一场,熬出了一锅锅稠粥,再用油盐酱醋调了滋味,吃着竟也很能入口。
小鹿吃得好一些,是大米饭和炒土豆丝。饭菜全被张春生折到了一只大海碗里,以便他边吃边研究狗尾巴山的地形图。
起初他是斗志昂扬,要一举攻下狗尾巴山;然而如今对着地形图这么一细看,他又发现狗尾巴山如此之大,自己这几百人进了山,别说剿匪,兴许连匪的面都找不着,甚至会糊里糊涂的被匪剿了。
没有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赶了八十里路前来送死的道理。小鹿这几个月活得身心舒畅,尤其是不肯死。闭着嘴咯吱咯吱咀嚼着土豆丝,他开始转起了脑筋。
脑筋转了约有一个多小时,小鹿把麾下的三位连长叫了过来,开了个秘密的会议。及至会议结束,全营人马安营扎寨,也不提打仗的事情,吃饱了就睡。
到了翌日下午,几辆大马车从县城方向赶了过来,马车上摞了很高的木头箱子,箱子全是长方形的,上面又严紧的苫了油布。全副武装的士兵押着马车,显见这马车装载的乃是值钱货。
木头箱子卸在临时营地里,表面除了油布之外,又加了一层稻草。四周团团的围了士兵,昼夜无休的轮班守卫。
这一天,山上山下都太平,一夜过后,大马车接二连三的又来了。
小鹿放出了风声,说是营长认为狗尾巴山太大,贸然上山会有危险,所以已经给上峰长官发去了电报,请求支援。过不了几天,援兵就要从察哈尔开过来了。而在援兵到来之前,营长先把枪支弹药从城里运到手边,免得到时受了弹药的辖制。
这个说法合情合理,任谁也提不出异议。士兵们也不扰民,只是每天都要征收大量南瓜和土豆,不过对于村民来讲,只要南瓜和土豆的丘八大爷,真纯良得如同天使一般了。
小鹿在营中堆起了小山一般的武器箱子,同时按兵不动。白天站在太阳下看花看草看山,夜里他在营部和衣睡觉,营部是一间新草房,房外有武魁带着人给他站岗。
前几夜,小鹿睡得都挺好,唯独这一夜他闹了失眠。静静的躺在草房内的凉炕上,他听门外先是无声,后来武魁大概是以为他睡熟了,便开始嘁嘁喳喳的和人说话,说的全不是好话,没有一句是能离开女人的,而且坏得细致,有些词,一般人连写一写都要羞赧的,武魁大喇喇的脱口而出,仿佛快要顺着嘴丫子流油。
“那家伙真他妈跟活驴一样!”他野调无腔的不知在点评哪一位同僚:“后来小凤见了他就躲,给钱都不露面,死活就是不让他上身!”
此言一出,当即起了低低的笑声,其中一人耳语一般的嘀咕道:“妈的小凤都快让他给日豁了!”
又有一人说道:“明告诉你是‘小缝’了。”
武魁笑了一声,开始咳嗽,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及至他咳嗽完毕,旁人也笑够了,这些人转移话题,合着在找不到妓女泻火之时,他们也肯勾搭勾搭细皮嫩肉的娃娃兵。说到这里,话变得更粗了,小鹿听五句能明白一句,余下四句存在心里,慢慢的再一句一句反应过来。
小肚子里开始有一团火缓缓的烧,烧得温吞吞,让人心里做痒而又使不上劲。小鹿平时除了沐浴如厕之外,从来不碰自己的下身。但是今天他下意识的伸出手去,隔着一层军裤和一层内裤,他将自己连鸟带蛋的一起抓了住。
他这东西是不娇贵的,差一点就彻底成了摆设。没彻底,可也差不多,近乎于彻底。对待一团凉肉是不必客气的,他仰面朝天的分开了腿,抓着那东西用力的揉搓,揉着揉着忽然打了个激灵,家伙没硬起来,但是小肚子里面像有根筋在痉挛似的,隐隐的开始作痛了。
小鹿很沮丧,松了手转而去揉下腹部。裤裆里仿佛是有一点点湿,因为自己这杆破枪还不算是完全的没知觉,偶尔高兴了,能往外流点透明水,流得也不多,一滴两滴而已。
小鹿难得亢奋,一年或许也不会有一次两次。亢奋过后,他时常又难过得要死。亢奋来得没缘由,难过也来得没缘由。
他靠着土墙坐起来,秋夜很凉,亏得他身体还算好,衣服也穿得利落。抱着膝盖低下头,他闭了眼睛,暗暗的做深呼吸,直到情绪全退去,直到他又恢复冷静。
可是正当他在情绪的有与无之间摇摆呼吸之时,门外忽然起了动静。而这动静的最初,是一声枪响。
乡村的午夜是如此寂静,这一声枪响简直抵得上一声霹雳!小鹿不假思索的跳下了炕,摁着腰间手枪打开了房门:“怎么回事?!”
武魁一手提着手枪,一手抬起来虚虚的拦着小鹿,作势要保护他。小鹿见他一无所知,当即又要往外跑,正当此时,一名连长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声音几乎是狂喜的:“营座,来了!他们来了!”
☆、第四十七章
小鹿知道自己带着一营的士兵进山剿匪,宛如大海捞针一般,简直没有胜利的可能,故而临时换了计策,设了陷阱想要守株待兔。诱饵是那些堆积如山的军火箱子,以及山下粮仓里的粮食。对于土匪来讲,枪就是胆,有了枪他们才能大杀四方,没有武器,他们只能缩在山里当野兔子。
山下有粮,有枪,有人数不多的、拼了命就可以击溃的一个营。小鹿知道土匪在山下一定有眼线,也一定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依着他散布出的风声,过不了几天,一个团的援军可就要来了!
于是他这几天一直在等,他找不着土匪,但是可以让土匪自动上门来找他。
午夜时分,夜黑风高,正是打偷袭的好时机。营里的士兵暗中受了命令和嘱咐,也是轮着班的有睡有醒。如今见营地一角起了枪声和火光了,士兵们立刻抄起步枪上了阵。营地的面积有限,几百兵加上几百匪,立刻混战成了一团。土匪们显然也没料到士兵们能在夜里说醒就醒,醒了之后抄起家伙就能上战场,很快便被杀了个措手不及。而小鹿第一次见识了枪林弹雨,傻大胆似的也不知道怕。藏在半堵破土墙后,他拿着望远镜往那战况激烈的地方细瞧,只见土匪中有那么一“团”人,步调一致的左奔右突。说他们是一团,因为这一伙人总不分散,中央站着个高个子,举着一把手枪做指挥。看那高个子的身形,正是个年轻人的样子,很符合何若龙的年纪。
小鹿心里有了数。回头向武魁使了个眼色,他猫着腰起了身,开始朝那高个子的方向小跑。武魁带着一支小队,见状立刻跟了上。擒贼先擒王,他明白营座的意思。
土匪说是有个二三百人,其实看眼下这个情势,至多也不会超过二百人。四五百的兵围攻这一二百的土匪,又是有备而围,自然有了痛打落水狗的效果。土匪们被逼到了军火箱子附近,有士兵对着军火箱子开了火,里面的火药炸弹立刻崩飞了木箱――炸弹不是兵工厂出品,是营中自制的,若说威力,仅比烟花强一些,但是火光冲天,十分唬人。
土匪立刻就乱了套,开始舍了性命往外冲,想要杀出一条活路。小鹿站在外围,一双眼睛紧盯着火焰之中的高个子。忽见那高个子带着几个人要突围了,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然后也不等武魁的回应,拔腿便追向了前方。
夜太黑,离了火光跑出不远,小鹿就发现这土匪是没法追了,因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完全是凭着知觉往前跑,前方的人要是回手给自己一枪,自己没遮没挡的,只能是乖乖受死。不过话说回来,前方的人能回手一枪,后方的人自然也能抬手一枪,而眼前黑咕隆咚,脚下起伏不平,逃的人和追的人全是拼了命,暂时都顾不得这一枪了。
危险归危险,但是小鹿不肯作罢,因为机不可失,而他也实在是没有搜山围剿的实力,非得今夜趁热打铁、收了这帮妖孽才行。眼睛睁圆了,耳朵也竖起来了,他一路跑得头也不回。武魁人高马大,居然落了后。武魁觉得这不应该,因为自己腿长步大,从个子论,分明是比营座大了一个型号,没理由撵不上他。然而小鹿急了眼,在山路上跑得上蹿下跳,比所有人都灵活。
武魁急死了,怕他中了土匪的冷枪,想要呼喊,又不敢出声。正是焦虑之时,前方忽然起了零零碎碎的枪响,竟是双方又交了战。
武魁慌忙进行还击,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压低声音喊营座。喊着喊着,他听见了营座的哑嗓子:“快快快快快!他们的人跑散了!”
小鹿追的时候没多想,追起来之后更是无暇多想,于是糊里糊涂身不由己的,他整整追了半夜。
前方那何若龙一帮人,在黑暗中四散奔逃,的确是成了七零八落之势;小鹿这边稍微镇定一点,掉队的人倒是不多,然而全累得如同大骡子大马一般,扇着鼻孔张着嘴喘,秋日的凌晨寒冷如冬,可是他们的热汗顺着脖子往下淌,脑袋全像水洗一般,腾腾的冒着热气。
小鹿太想一举成功了,居然急出了一股子邪劲。一个箭步跃过一道荒草葱茏的壕沟,在稀薄的晨光之中,他看见前方林子里有黑影一闪,看那黑影的个头,必定就是何若龙本人无疑。何若龙作为一条地头蛇,在林中闪过一瞬之后,便又消失无踪。小鹿一直感觉自己这一路没追错人,如今亲眼看得清楚了,他精神一振,也无暇瞄准,抬手对着前方树丛就扣动了扳机!
一鼓作气的,他连着打光了一匣子弹。一边开枪,一边脚步不停,作死一般的往前直冲。实战的经验他没有,但毕竟是在军校中学习过的,他练出了一手好基本功。一刹那间给自己重新填充了手枪子弹,他只攻不守,对着前方又连开了五枪!
五枪过后,那黑影又出现了,摇晃着还要向前跑。于是小鹿提起一口气狂奔几大步,随即站在高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将对方扑倒在了荒草丛里。
那人猝不及防的受了袭击,当即向前仆在了草中。随即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身,他用手枪抵住了小鹿的眉心。食指勾在扳机上,他明明是摆出了同归于尽的架势,可是在和小鹿清清楚楚的打了个照面之后,他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这一下,至多也就是一秒钟的工夫。可就在这一秒钟之内,小鹿攥着他的手腕狠狠向下一磕。手背撞上地面的石头,手枪立刻随之脱了手。小鹿顺势起身骑到了他的身上,同时又攥住了他另一只手腕――另一只手腕不必狠攥,因为上臂受了枪伤,鲜血已经淋淋漓漓的打湿了半条衣袖。
垂下头瞪着身下这个人,小鹿的汗珠子砸到了他的鼻尖上。气喘吁吁的开了口,他用低哑的声音发问:“何若龙?”
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反倒是镇定了:“我是何若龙。”
小鹿圆睁二目望着他,万没想到何若龙是这样一个形象――这人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白净脸儿,浓眉毛,五官是粗线条的,也说不出是哪里出色,总之有种一望而见的英俊,看着明明白白的,眼睛连着心,一点额外的东西也没有。
不像程世腾,平静的时候是一个样子,活泼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神情的变化简直掩盖了他的五官眉目,让人觉得他几乎是会随时变脸的。
正当此时,武魁等人死去活来的跟上来了。七手八脚的摁住了何若龙,武魁尽管已经累得快死,但还是尽职尽责的先问小鹿:“营座,您没事儿吧?”
小鹿一挺身站了起来,退后两步让到了一旁:“我没事。”
紧接着他弯下腰,捡起了何若龙的手枪。那是一把左轮手枪,他甩出转轮看了看,发现里面只剩了一颗子弹。
然后他又望向了地上的何若龙。何若龙还在微微喘息着,眼睛望着天,没有变模样,还和方才一样。
将左轮手枪掖到腰间,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低声下了命令:“带走!”
武魁生拉硬拽的拖起了何若龙,又让一名小兵解了腰带,将何若龙的双手反绑了一道。
小鹿望着这些人撕扯着何若龙往回走,自己却是站在原地,没有立刻迈步,也不是累得走不动,只是心里恍惚了一下,仿佛没反应过来似的,暗暗的想:“我亲手活捉了何若龙!前头那位团长几次进山都没抓成的悍匪,今天让我给生擒了!”
然后他又想:“原来这就是何若龙?真是何若龙?”
小鹿觉得何若龙看着一点也不像土匪,可偏偏又真是个土匪。这太奇妙了,太不可思议了。
☆、第四十八章
武魁跑得腿都软了,一路踩着云似的把何若龙押回了山下营地。其余的人脚下也轻飘飘的,和他一起腾云驾雾,唯有小鹿一步一个脚印,身上还残留着夜里那股子邪劲。
因为他兴奋,这一场生擒足以证明他的确是有本领的,文武双全,智勇也双全。
随即他又想自己是如此的有内秀,本应该成长为一名有才华有出息的人物,却被程世腾那个魔鬼伤害成了断子绝孙。难道那一对姓程的父子看不出他是能做大事的吗?
思及至此,小鹿呼哧呼哧的喘着,忽然又悲愤了。方才得意的时候他没笑,现在悲愤了,他也不哭。武魁走到半路,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一直板着脸,脸是光滑细腻的小脸,上面蹭着一道道黑的绿的,是泥土与树叶的汁液,鼻梁皮肤紧绷透亮,渗出了一层很细密的汗珠。
看完一眼之后,武魁转向前方,心情闲适,类似看了一场好戏,暗想:“大美人儿。”
然后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何若龙身上。何若龙被他们推搡簇拥着走,一边走,左胳膊上一边往下滴答鲜血。低着头不说话,何若龙走得也有一点摇晃。
追的时候,匪与兵在山里兜了圈子,所以跑了个没完没了。现在武魁等人辨认方向走了直线,不出一个时辰,便回到了山脚营地。
营地里横七竖八,全是尸首,大部分是匪,小部分是兵。这一场关门打狗之计使得太绝了,门也真是关得太严了。一名连长已经清点了尸首数目,这时跑过来向小鹿作了报告,说是咱们折了十二个,土匪那边是八十七个。
小鹿一听,有点发怔:“逃了很多?”
连长思忖着答道:“不应该,兴许是他们没有全出来。”
小鹿本是想要高奏凯歌打道回府的,听了这话,他一改主意,决定在山下再逗留几天,同时四处宣扬了何若龙落网的消息。
待他把命令都下全了,张春生忽然不声不响的走过来,递给了他一把热毛巾,又问:“营座要不要换身衣服?”
小鹿满头满脸的擦了一通,同时从自己的领口中嗅到了扑出的潮热汗气。于是他一点头:“换。”
张春生又道:“吃完饭再换吧?”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一手接过毛巾,一手招来了一名端着大海碗的小炊事兵。饭是调过了滋味的南瓜饭,小鹿坐在半截树桩上,捧了大碗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感觉自己心里存着一件事情,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却是死活想不起来。
及至把最后一口南瓜扒进口里,他忽然想起来了:“何若龙!”
小鹿刷牙,洗澡,更衣。他穿衣服讲究,无论料子好赖,总要平整洁净才行;袜子也换了,虽然是旧袜子,然而袜底也洗得雪白;马靴是现擦的,张春生给它上了一点油,把它收拾的乌黑锃亮。
小鹿脱衣服穿衣服,照例是避着人。于是张春生给他守着门,看他土猴一样的进去,片刻之后,又衣冠楚楚的出了来,颧骨处红了浅浅的一道子,兴许是被枝梢刮的,方才他脸脏,倒是没看出来。
小鹿认为自己是个胜利者,应该有个胜利者的体面样子。手里攥着一把充当佩刀的短剑,他昂首挺胸的往临时牢房里走――他不矮,但是总感觉自己不够高,所以永远身姿笔直,从侧面看,后背没线条,平得如同刀劈下来的。
临时牢房是一座土坯房,木格子窗上没了窗纸,铁链子一端锁在窗格子上,另一端则是铐住了何若龙的手脚。房屋四周围了八名卫兵,这八名卫兵是吃饱喝足了的,精神健旺,把土坯房守得铁桶一般。见小鹿来了,迎着小鹿的四名士兵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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