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难求 -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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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教授难求
    作者:简树
    文案:白天教授,晚上叫受。
    简大教授活了四十多年,偏偏对二十出头的景初没有一点办法,
    这只小东西,两年前忽然消失,两年后又忽然出现,还敢和他说有新欢?这新欢还是个女的?
    这分明是挑衅!赤果果的挑衅!简大教授恶狠狠的想。
    两年,教授还是那个教授,小受也还是那个小受,可总有神马东西是怪怪的……
    教授叫受,叫受不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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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过期不候
    ☆、第一章 过期不候
    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讲座终于宣布结束,讲台上那人不徐不缓地吐出最后一个字的瞬间,整个报告厅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景初盯着台上那个人唇角带着淡淡笑意地快步走向他的方向,两年不见,这个如今快四十岁的老男人,看起来仍旧那么自信飞扬,风度翩翩。加上对方凑在一块儿刚刚好看的五官和脸型,看起来就如同古代翩翩公子一般儒雅矜贵。
    景初倒吸了一口凉气,才抬起脸露出一个非常热情洋溢的笑容――这种礼节性的虚假笑容当初还是对方教导了一个多星期他才学会如何收放自如,没想到有一天这一招竟然也用在对方身上。
    “简教授,这一场演讲真是非常精彩,金某听了实在受益匪浅啊!”坐在景初身边的金教授连忙站起来走向前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作为这次讲座主办方的代表,他笑容可掬,热情地恭维对方。
    如果不是景初跟了金教授两年,深知这一方学霸平时对自己毕生研究的东西有常人难以理解的固执和偏见,他差点以为金教授真的被对方洗脑直接上升成一仰慕者,毕竟刚刚对方在台上讲的几个点,金教授在平日里对那些要点是嗤之以鼻的。
    这时候校方的主持人已经走到台上主持会场秩序,安排听课的学生从正大门有序的离开。
    会场顿时吵杂得就像有好几窝的蜜蜂在耳边嗡嗡地吵个不停,可这些声音景初都听不到了,他抱着一打资料默不作声地跟着站在金教授的身后,思绪却很混乱。
    他和简白隔着不到半米的距离,那么近,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又长又密的睫毛在灯光的投影下在眼眶部分映出扇形的阴影。恍惚中,似乎能闻到对方身上淡淡温暖而又混杂着烟草的气息。
    那样熟悉陌生的气味。曾经深埋在心底的回忆在刹那间汹涌肆虐,景初难以控制地恍惚起来,脑海似乎有浮现出当年的阳光和清风。
    再之后对方什么时候和金教授谈笑宴宴地走出去也不大清楚了,他只是麻木地跟在自家导师的身后。
    直到在不知不觉中走出教学楼,抵达后边的露天停车场,忽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景初才猛地一回神,发现这次负责的老师,还有对方带过来的一行人都微笑着看他,好像在等他的什么回答。
    ――难不成刚刚在他走神的时候有人问他什么问题了?
    景初明白自己在贵宾面前失态了。
    导师则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满脸关切道:“小初,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今天怎么恍恍惚惚的?”
    “啊?”他有些反应不过来,愣了两秒之后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导师是在给自己台阶下,立即迅速反应,不好意思地挠头假作一副憨直的样子,傻呵呵地解释说,“教授,真的很抱歉,我昨天晚上整理资料整理到差不多三点才睡,于是今天注意力有点不集中了……”
    其实根本不是他妈的那回事,可在场的人谁会真正在乎原因?
    “呵呵,金教授真是收了个好徒弟,”简白笑容淡淡地盯着他,目光却饶有深意。而后转过头对身后自己带的研究生说,“你们要是有师兄一半勤奋刻苦,我这个做老师的也就不用为你们抄心了!”
    研究生们讷讷低下头。
    金教授闻言大笑,虽然景初今天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但他的确是他带过的最刻苦好学的学生,金教授平时就喜欢在当初跟他一起抢景初的几个老头面前得瑟景初怎样怎样出色,如今一听有人变相夸他,就有些得意忘形。
    他开始得瑟,变相地自夸道:“哪里哪里,要论起来,我这傻孩子哪有简教授的弟子聪慧过人!小初啊就是憨了些,净知道死读书,不过人常说笨鸟先飞,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其他陪同的老师额上划下三根黑线:“……”
    景初满脸黑线:“……”
    简白淡笑不语:“……”
    “小初过来过来,”金教授招手把景初带到跟前,乐呵呵地说道,“说起来我们家初安本科的时候就是简教授你们学校的,不过可惜他不是你们学院的,简教授以前应该没见过――小初好歹跟你母校老师问个好啊!”
    “教授您好,”景初没法只得顺着自家导师的意思,礼貌而疏离地问好,“我是08级经管学院经济学班的学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久仰您的大名,也有幸听了您的公选课,至今对讲课的内容都还印象深刻,简直倒背如流!”
    “既然如此,”简白目光闪烁了一下,然后恍若漫不经心地调侃道,“为什么两年前考研的时候不选我呢?”
    景初顿时胸口一阵窒息的疼,谁说当初他没选他的,他根本就是为了他才选择跨专业考研!
    简白这句看似调侃的问题实则非常刁钻,很容易让人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他把他夸得天花乱坠,可当初考研选择的时候却没有选本校的老师,这行为本身就是对简白的否定。无论之后景初怎么解释,都注定是要得罪人的了。
    简白被请来他们学校做演讲是贵宾,这种时候他问他这种容易得罪人的问题,分明就是诚心要他难堪!
    景初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心中只剩下弄得化不开的自嘲:这些刁钻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当初分明就是对方耳提面命地教导他,如今却让他当着他的面卖弄那些应答的小伎俩吗?
    景初有些咬牙切齿道,“教授其实当初我也很想跟您学习,不过我对象被分配到这边工作,我只好也跟着过来了。”
    金教授起初暗骂简白不厚道,而听到景初这样回答的时候不由有些诧异,因为景初当初刚来的时候根本没处对象,他现在的对象还是他几个月前介绍的呢!
    不过好歹是圆场了。
    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大多是浪漫而充满幻想,为了个小姑娘考研考到完全陌生的城市的例子也不是没有,虽然这个谎言幼稚且不切实际,可谁又规定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一定要成熟现实呢?
    简白听到这样的回答,表情却不易察觉地变了变。随后温文尔雅地笑了笑,眼神却十分古怪而复杂:“倒是个实心眼的孩子。”
    景初扯了扯嘴角,望着简白的眼神却有几分复杂。
    这个问题其实还有好几种不同的答法,可他却选择了最容易刺激对方的方式,可这个男人真的会被自己刺激到么?
    他这人,外表看着温文儒雅亲切和蔼,可那颗心早就冷漠得如同万年不化的冰川了吧?他难不成还会自作多情地以为对方对自己产生过哪怕一点点的感觉吗?
    没想到两年过去了,他还是那么喜欢自取其辱。
    景初晦涩难明地笑了笑。
    随后众人打哈哈着把话题引过另一边,然后上车,一队车离开校门,开往简白下榻的酒店。今晚校方在酒店设下酒宴款待对方。
    作为主陪人员金教授同学院的另一个领导和简白同一辆车,景初则自动坐上另一辆车陪简白的几个弟子。
    因为大家都是同龄人,说话也就不像有老师在场的时候那样恭敬谨慎,而且共同话题也更多些。
    景初为了找共同话题,一路上谈的都是本科的那所学校,那几个研究生见他竟然是校友为人热情又笑容灿烂,也就没有陌生人初次见面的那种紧张局促很快天南地北地吹起来。
    结果这五辆车组成的车队,反倒是装着学生的这辆车笑声最为响亮。
    车队到了酒店,景初的师兄和几个陪同的老师早已经候在酒店门口等着了――不要问为什么简白作为一个年轻的教授接待规格却那么高,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zf 的高官,不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忽然转投学术界,可即便他在学校挂个领导的闲职那好歹也是正处级干部。这年头官大好办事啊!
    简白下车被众星拱月地簇拥到前头走进酒店,景初则领着几个研究生紧跟其后。
    在酒店大厅等坐电梯的时候简白和金教授几个主陪第一批先上去,师兄则带着一个陌生好看的男子故意落在后边。
    简白带的那几个研究生显然跟那个男子很熟悉,等先头部队的电梯门一闭合,立马放下在人前的故作矜持呼啦啦围到男子身边叽叽喳喳地问:
    “温老师你怎么也来了?”
    “老师您刚刚怎么没有一起去听讲座?”
    “温老师您最近都在忙什么呀?你都很久没有来学校跟我们讲红酒的知识了!”
    “……”男子被围在中间一直面无表情,但眼底却透出淡淡的暖意。
    师兄花澈趁机站到景初身边,他注意到景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大大咧咧地把手肘搭在他肩膀上,调侃道:“怎么跟霜打茄子似的,这两天你家那位有跟你闹了?”
    他疲软地朝他一笑:“是就好了,女孩嘛哄哄也就过去了――其实我就是不想再应付那些人,成天假笑得就跟朵菊花似的,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回去整理整理《统计年鉴》写个小论文投投稿!”
    这话是这么说,可他作为陪同人员就算只是个小喽喽中途退场,于礼仪也是不对的。
    “不想去就不去呗~”花澈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这个小师弟绝对是学术型的人才,从他认识他那天起要么成天就喜欢跟一堆数据打交道,要么成天泡图书馆把各种学术型的书刊看了个遍,简直成神了。
    不过景初从来都不是书呆子,不然他也不可能跟他关系那么好。
    “师兄你真是好银~”景初感动得泛起星星眼。
    “没事,”花澈豪爽地一挥手,“哥罩着你!”
    景初一本正经地说:“哥你在相亲的时候要是也能那么豪爽,也就不会一直是个光棍了!”
    花澈大受打击,泪流满面地飘走了。
    这时候另一头被学生围着的男子不动声色地走过来,表情淡淡,语波不惊道:“阿初,你还记得我吗?”
    景初愣了愣,其实他刚刚就注意到对方的存在了:温和和简白关系很好,不过温和生性冷淡孤傲常人难以接近,如果不是因为简白的关系,那他们根本不可能有交集。
    当然对方不是学校老师而是开酒吧的,简白常常邀请他到学校给学生科普红酒知识,当初景初在他那混吃混合顺道学调酒不知道毁了他多少珍藏多年的美酒,可对方眉头皱都不皱一下。过往的点点滴滴他可能十几年后都还能回忆起细节,又怎么可能忘记曾经如此包容他的他呢?
    “没啊~”景初赔笑道,“我就算忘了江乔是谁也不可能忘记你啊!”
    温和满意地点点头。
    ☆、第二章 大青虫
    景初这辈子最不想看到的人大概就是简白了,可他这辈子拒绝谁都不好意思拒绝温和。所以当晚的宴会结束后,景初抵不住温和的盛情挽留,只能冒着和简白正面接触的危险,留在酒店陪温大叔话话家常。
    金教授对此表示很诧异,景初竟然跟温和关系很好,照理说就凭简白和温和的交情,景初当初和温和处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和简教授打过交道。可为什么今天下午的时候景初却装作全然认不得对方的样子呢?
    不过这不是金教授研究的范畴,也懒得做过多的思考,把爱徒丢给温和之后,迈着慢悠悠的步子领着一众无干人士回学校。
    于是景初只能耷拉这脑袋被温和面无表情地领上酒店十楼客房内。
    走进房间,景初轻车熟路地找到大床直直地扑倒在柔软的床榻上,两手两脚大大咧咧地张开,摆出一个人形的“大”字。说实话儿,今天应付简白实在是一件非常劳心劳力的事情,这会儿他累得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恨不得今晚就跟温和蹭床睡――这事如果被江乔知道,那么明年的今日就是景初的忌日,所以他也只敢在心里偷偷地想一下而已。
    但并不妨碍景初每次单独和温和在一块儿的时候最喜欢在对方昂贵柔软巨大的床上打滚。
    温和见怪不怪,不徐不缓地走到行李箱前,蹲下,从里边拿出两个高脚杯和一瓶红酒,然后慢条斯理的走到床边在景初身边坐下,语波不惊道:“来点?”
    温大叔珍藏的好酒啊,虽然景初是个酒盲,但也知道对方手上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杯酒都是白花花的人民币的味道!他连忙一骨碌爬起来两爪子撑地,欢实地摇尾巴求投喂:“温大哥,嘿嘿,天地可鉴我对你家美酒的思念就如那滔滔江水延绵不绝震古烁今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温和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然后把两只酒杯递给景初,熟练地拿出开瓶器打开瓶塞,然后端起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小半杯红酒,接着把酒瓶重新密封好放在床头柜上,转过身接过景初手中的高脚杯,轻轻晃动杯子,让封存在酒红色液体里的醇香发散开来。
    景初乐呵呵地跟着摇杯子,然后仰头一口气把红酒喝光,心满意足地抹抹嘴,把酒杯随手放到床头柜上,又重新死躺回床上。
    温和:“……”
    如果此刻躺在床上的是江乔而不是景初,对方一定会被温和默不作声地提起来直接从十层高的楼丢下去!
    不过……
    温和淡淡地收回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中的红酒,不再理会对方在床上滚来滚去就跟一条肥大的青虫不停地翻身似的,一个人坐在床边闷声不响地小口小口品尝美味,并且非常享受一个人品酒的过程。
    不消一会儿,床上就没动静了。某打滚累了的大青虫此时正没心没肺地抱着一大团揉得皱巴巴的棉被呼呼地睡着,仿佛一瞬间又回到了两年前的时光。
    温和扯了扯唇角,把透明的玻璃杯举到跟前低头小抿了一口。
    如果此时换做别人,对方一定会抓着景初不停地问诸如“当初你怎么一声不吭地就跑来这么远的地方”“这两年你过得怎么样”“你当初不是跟个癞皮狗似的缠着简白不放怎么现在却把他当做陌生人一样”“你和简白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
    但温和不是这样的人,他一向的原则就是别人不说他就不问。可即便如此,温和也能从对方平日的神经举止,甚至是一个微不可觉的细节变化中猜出大概的情况,而且不离十。很多和温和处得不错的熟人都不知道温和的这种特质,他们只是感到诧异温和平时闷声不吭地做自己的事情却什么事情都知道,譬如说景初;不过高智商高情商阅人无数会搞办公室斗争的精英人士不在此列,譬如简白和江乔。
    ――要不是曾经被伤得很深,谁会把一个曾经自己爱得奋不顾身的男子视为陌生人,甚至逃离几千公里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自己生活?
    可温和的直觉是:景初和简白不会就这么彻底结束。至少从景初故作不认识简白的样子就可以看出,这小孩分明还是介怀,分明还是念念不忘!
    温和喝完酒,忽然站起来把空杯子放到床头柜上,然后走到大门处刷地一下打开门。
    门外正站着笑容温和的简白。
    ☆、第三章 离开你我很快乐
    3【离开你我很快乐】
    景初大半夜才从熟睡中莫名醒来,睁开眼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睡的地方不对,要知道宿舍那张长两米宽一米的硬木板要换做娇贵的豌豆公主睡,第二天人家准能浑身青紫让人一看误以为遭受过毒打,可他却感觉自己是睡在一张极其柔软富有弹性的床垫上,很显然自己不是睡在宿舍的床上。
    景初愣了半秒钟才反应过来,顿时一激灵弹坐起来,气恼地拍打脑袋:坏了,莫不是昨晚心心念念着想跟温和蹭床结果在人家床上打滚着打滚着就梦想成真了?
    当初和江乔温和混得那么熟也不是不知道江乔那无耻没下限的鬼畜攻对自己的受的占有欲是多么强烈,那只无耻的鬼畜攻只要在酒吧看到哪个没眼色的男人多看了温和一眼,绝对二话不说拎起酒瓶上前砸人头上,如今江乔要是知道他毁了他家小受的贞操……对方还不直接从芒城飞过来把他大卸八块?
    景初战战兢兢,完全忘了曾经江乔根本没把他划入情敌的范围内(因为江乔曾说过两只受就算放一张床上也折腾不出什么幺蛾子,他俩知道怎么滚床单怎么才能把对方伺候好么,嗯哼?)。
    陷入了一种恐慌之中景初,不自觉地缩回被窝里仿佛这样能感觉到片刻安全,但仍不受控制地幻想第二天江乔从芒城飞奔到他面前对他玩电锯惊魂一类重口味的sm,可想着想着,忽然又隐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不对呀,昨晚上他的确是累,可也不至于真的累到沾床就睡啊!他也就喝了一杯红酒,然后打滚着打滚着……
    擦!问题就出在那杯红酒上!
    景初恼羞成怒,一定是温和在酒里下了药,不然他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地就睡着了?!没想到自己如此信任的朋友,末了还摆了自己一道!
    他愤愤不平地蹦q起来,床垫承受不了他身体的重量,不堪重负地发出吱吱的声音。
    这边动静一响,一直坐在靠墙椅子上用手撑着脑袋小憩的人也被惊醒,抬起头幽幽地望向大床这边,而跳起来的景初也发现对方。
    彼此四目相对,双双一怔。
    “怎么是你?”景初皱眉,警惕地盯着从阴影处走向他的简白。
    此时房间内只亮着一盏紫光灯,模糊暧昧的光线,衬着对方修长挺拔的身影和成熟英俊的面容,恍如七百多个日夜梦中所见一般。
    景初从不否认自己一向不是这个老男人的对手,谁让自己当初是付出最多爱得最深的那一个呢?当初怎样他不想再回想,他斗不过他,躲总可以了吧?
    景初想到这儿,立马踢开被子,跳下床弯腰捡起椅背上搭着的外套,囫囵吞枣地套上,然后装作一副漠然的样子,挑眉直视对方说:“谢谢款待,我走了。”
    说完就大摇大摆地从简白身边走过,然而与对方擦肩而过的瞬间手腕却被简白牢牢地抓住,对方的手如铁箍一般紧紧地把他套牢,景初挣脱不得,只得放弃抵抗。
    他没有转过头看对方的表情,闭上眼睛说:“简教授,下药这种卑劣的手段亏你也做得出来。”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今晚一定是简白和温和这两个老男人联手整他才使得他夜不归宿。
    简白没有回答,而是又快又狠地移动了一下脚步,转换了身体,然后一把把景初扛起来丢回床上。小孩被扔床上砸得头晕眼花,自己还反弹了一下。简白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便欺身压过去,左腿半跪着抵在小孩两腿之间,双手牢牢地扣住对方手腕,咬牙切齿地问道:“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
    完全没有人前温文尔雅翩翩公子的气度,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简白吧,骨子里有一种属于大男子主义的,不容人抗拒的霸道和气魄。
    然而奇怪的是景初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样子的简白,却发现完全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惊讶不已,两年前他从温和口中就听说了不少简白曾经的故事,当时完全想象不出平时一副温淡有礼的简教授竟然和江乔斗得你死我活,如今一看,这才发现自己潜意识里其实早就接受这样城府很深,手段果决狠辣的他。
    景初笑了笑,问道:“简教授,你没转投学术界以前,就喜欢这样在床上审问犯人吗?”
    简白像被人恶狠狠地甩了一耳光,脸色变了变,倒吸了几口气之后,终于有些尴尬地松开手,猛地坐起身子,整个人懒懒地坐在景初脚边,忽然长叹一口气。
    他的小孩离开的两年果然是长大了:如果说以前那个整天粘着自己不放的景初是个长不大的小孩,那么现在的景初就是叛逆的少年,居然学会对他竖起浑身的刺了。
    待景初揉揉自己吃痛的手腕气哼哼地做起来之后,简白才尽量压住自己的怒火,尽量放缓语气,温和地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问题:“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
    景初勃然大怒:敢情一直以来简白都不知道当初他为他哭的死去活来痛得撕心裂肺是为了什么啊?!他好意思跑来质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
    愤愤然地把头扭向一边,景初的脸色黑得跟块黑炭似的:“小爷要回学校,不想跟你这混蛋废话!”
    “至少告诉我原因。”
    “小爷有新对象见异思迁了总可以吧?”景初恨恨道,“这样的理由你满意不简教授?”
    “……不满意。”这种气话怎么可能骗的了在官场混了十多年又在学术界混了好几年的简白呢,他至今仍记得两年前的情况:
    两年前的有一天景初莫名其妙地跟他说分手,那个时候他已经有点不耐烦小孩任性胡闹的脾气,不过他吃定了小孩肯定不是真的想跟他分手没几天一定会跑回来要求复合,也就为了图几天清净答应对方的要求。
    几天后景初果然不出所料蹲在他家门口哭得稀里哗啦的,他心疼地把小孩抱回屋内好言安慰对方。那天晚上小孩非常热情主动,甚至做了一些平时打死都不做的姿势,他以为他们就这样复合,可第二天景初就消失无踪了。虽然后来他也去到他家里找他,却不曾想景初一直不在家,他守了一周也不见人影,这才真的慌了神。
    这种被人抛弃的痛苦简白这辈子只经历过两次:一次是初恋情人陈昔带着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南方少年出现在他面前,一次就是那天清晨景初整个人消失在他的世界。
    简白不相信景初当初离开的会是因为这个原因,毕竟活了四十多年这点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只是这样被莫名其妙地抛弃,简教授觉得必须得问清楚原因才甘心。
    景初懒得跟对方狡辩,撇撇嘴,傲娇地把头扭向一边。
    简白难得好脾气地继续问道:“你真的处新对象了?”
    景初翻翻白眼没有回答。
    简白权当对方默认,接着问:“女孩?”
    从今天金教授的反应来看,景初的对象应该是个“女孩”。因为如果对方不是女孩景初一定不会在那么多人的面前堂而皇之地说出来,毕竟景初不是他,在现今这种社会主流思想的导向下,没有一个gay会主动跟周围所有人坦白自己的性取向,那只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景初继续翻白眼,一副不屑与他说话的样子。
    简白只好无奈地笑了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景初转头一看简白一脸无奈的样子,顿时就明白对方心里在想什么,炸毛道:“混蛋!小爷再怎么不济也是个男的好不?老子处的对象是女的怎么了?不信,不信老子明儿就喊我对象出来让你见识见识!!”
    简白勾起唇角,毫不在意地应承道:“好啊。”
    【注释】
    简白无奈地一笑:一只受和女的呆一块,你以为他俩能干嘛?
    景初:……
    ☆、第四章 姜喜
    当景初说出那带对象给简白看的下一秒心里就后悔了,首先说这话在某种程度上代表自己心虚,至少气势上就弱了人家一大截;其次明天是周末,在周末的早晨给姜喜姑奶奶打电话让她为这种原因起床,且不说这姑奶奶肯不肯过来,单说对方那令人闻风丧胆的起床气,回头她一定会活扒了他的皮!
    可没料到第二天一大早景初打电话过去之后,姜喜一听同桌的还有简白简教授立马笑颜如花地答应了下来。
    景初挂了电话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直觉姜喜那个妖孽竟然一点脾气都没发还如此爽快的答应过来准没什么好事发生,姜妖孽说不定会把天都捅下来的。
    结果。
    简白和景初在酒店门口等姜喜的时候,此妖孽刚一下出租车,景初就被对方的妆容给震惊到了:姜喜今天百年难得一见地化了妆,不过还别说,妖孽平时就长得挺好看如今一打扮衬得她那张小巧精致的脸格外的美丽动人;另外妖孽还穿了一件白色的蝙蝠衫,下身是一条热辣性感的小热裤,对方直接把那条修长漂亮的美腿秀了出来,这火辣辣的身材想吸引人都难!
    而最要命的是,尼玛这妖孽今天挑的衣服正好跟他身上正在穿的t恤配对成一套情侣衫,尤其是两人胸前那俩一模一样的水墨风格的荷花荷叶,景初瞬间凌乱了。
    这两件t恤,原本不应该是他的。这两件衣服是姜喜几个月前手绘的,当时她是想弄成两套情侣t恤把其中一半送给一个跟她暧昧好久的学长。但是后来学长果断地跟她结束暧昧关系欢乐幸福地跟着他的新宠奔向远方,姜喜气不过就把这两套t恤跟丢垃圾似的丢给他。
    后来他俩凑合着在一块儿,景初也就天天拿这两套t恤换着穿,主要原因是进入夏天后他懒得再去买夏装。可姜喜再也没有穿过这衣服,因为她觉得穿出来会让自己想起当初被渣男耍得团团转的傻帽样儿。
    可是,如今妖孽穿上这衣服是闹哪般?!
    景初下意思地扭头想看简白的反应,没料到一回头,却发现简白沉着脸目光复杂地盯着他。
    然后――
    “亲爱哒~~~~~~~~”姜喜忽然笑得跟朵菊花似的,千娇百媚扭着腰肢和屁股喜庆地快步向他走来,声音嗲得让人一身的鸡皮疙瘩都掉下来。
    姜喜走到景初身边,直接扑上去整个人像牛皮糖似的黏住他的手臂,两团丰盈饱满的肉球在他手臂上蹭啊蹭的,那瞬间景初的表情都要裂了。
    姜喜抱着他的手臂,笑颜如花地冲他眨巴眨巴大眼睛,笑得花枝乱颤:“亲爱哒,你现在怎么突然要我来这地方,是想给我制造浪漫和惊喜?”
    景初:“……”总算明白妖孽为什么那么爽快地答应了,敢情是想过来蹭吃的!
    ――可尼玛不要那么夸张好么,这样玩肉麻当街秀恩爱,她当是演电影咩?!
    在这一刹那景初脑中灵光一现,在低头看了看整个人就快吊在自己手臂上的姜喜,妖孽此刻分明一副看好戏惟恐天下不乱的表情,瞬间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于是非常配合地,“宠溺”地捏了捏姜喜小巧的鼻子,笑笑说:“看你急的,惊喜今天晚上给你,现在就是想带你过来给我以前的老师看看。”
    “哦。”姜喜很配合地乖巧地点点头,恍然大悟。
    然后两人一起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向在一旁被遗忘了好久的简白,发现对方的表情已经黑得跟块碳似的。
    景初瞬间心情大好。
    姜喜则做出一副“丑媳妇见公婆”的娇羞模样,安静温顺而又略带羞射地低头,小声地打招呼道:“简教授,您好。”
    简白的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
    他活了四十年,要是看不出这俩小孩是故意在他面前秀甜蜜玩肉麻,那他就算白活了!可明白他俩在装是一回事,能不能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没遇到到他之前景初是直的,又或者更精准的说,景初的性取向是双的。这小姑娘咋眼一看非常浮夸,可若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她不是浮夸而是非常灵气。他敢打包票,这年头百分之十的男孩都喜欢跟这样女孩性格谈恋爱,她聪明但不精明能干,她懂得什么时候在男人面前示弱和撒娇,而且性子活泼不沉闷,重要的是她足够年轻和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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