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在商纣当昏君 -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二郎神来了
这种揽客的方式就是他们的致富之道,帮助来到朝歌城的所有生灵找到去目的地的路,或者帮他们找东西,这样就可以获得不菲的报酬。
在传送法阵之中,显现出一个人影,身姿挺拔,伟岸雄壮,尽显男性威猛气息,气势凌人。
而他身边跟着一个穿着一身黑的小弟。
二哈一看就知道这穿着一身黑的小弟也是一条狗。
“二位大侠需不需要我等带路呀?”
二哈的兄弟笑吟吟的说道。
二哈也把自己的狗头凑近这一人一狗,笑眯眯的说道。
“来租赁我这个二哈吧,这偌大的朝歌城没有我二哈不知道的地方,也没有我二哈寻不着的东西,和你这么说吧,凭我这超级灵验的鼻子,方圆百里之外,我都可以闻着目标的味道精确的找到目标,二哈很便宜哦,一个灵石币就可以把二哈带回家,两个灵石币就可以把我旁边这个家伙一并带走,这么划算的买卖,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
“滚开。”
那个英姿飒爽,身形挺拔的帅男非常冷漠,一看就是一座大冰山,单单蹦出来两个字就可以让二哈二人感觉到了冰冷的杀伐气息。
仔细观察的话,不难发现这帅男脑门上有一个竖着的眼睛,此时此刻这竖眼确实闭着的。
“主人已经有我了,根本不需要你。”
一身黑的小弟鄙夷的说道:“你这区区小狗妖,切~”
“你你你,你居然敢瞧不起小爷,如果不是我兄弟拉着我,我咬死你。”
二哈怎么可能会受这委屈,当即开始汪汪大叫,挤眉弄眼。
而刚刚已经走掉的黑衣小弟也折返回来。
“哦哟,这么会叫,求求你咬死我。”
“哇你这个太欺负人了,兄弟你别拦着我,看我不咬死他,嗷嗷嗷。”
“兄弟你别拦我,再拦的话我就对你不客气啦!”
二哈一阵嗷嗷大叫,挤眉弄眼,狂妄的不得了。
“我才没有拦你呢。”二哈的兄弟耸了耸肩,示意自己根本没拦他。
见兄弟不拦着自己,二哈当即一呆,然后就把自己的爪子揣在了兄弟的怀里,然后让兄弟握住他的爪子,然后对着那一身黑的小弟又来了一波呲牙咧嘴,好不凶狠。
兄弟:“????????”
一身黑的小弟:“????????”
路人:“????????”
“哮天别闹了,走吧。”三眼帅男缓缓说道。
一身黑的小弟见主人发话,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的无奈之情。
他堂堂哮天犬,竟然和一个二哈纠缠,搞得好像他也是个弱智一样。
真是晦气!
帅男和哮天渐行渐远后,二哈才不再狂吠,收起了自己方才挤眉弄眼的模样。
“哼,好兄弟你看,他俩被小爷我赶走了。”
见二哈这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拍档兄弟也只能擦擦汗,给二哈点了个大大的赞。
曾经只是知道乌龟的皮厚,原来二哈皮也厚的一批啊。
“呜呜好惆怅,早知道不喝酒了,我为什么要喝酒,然后搞一个这样的二货当结拜兄弟啊!”
二哈的拍档兄弟此时此刻非常的无奈,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暗暗感慨人生晦暗,前途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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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天,不要左顾右盼。”
那个身姿挺拔,英武不凡,帅气逼人的让朝歌城万千女子芳心暗许的男人,在对着身边的小弟说话。
“哇,主人,你闻,太香了吧!!”
一身黑的小弟委屈巴巴的把目光从一个小笼包小摊上收回,可怜兮兮的揉了揉自己憋憋的肚子。
这帅男小弟的组合就是杨戬和哮天,这位英姿飒爽的帅男就是灌江口的大哥大杨戬,而一身黑的小弟就是唯独属于杨戬的狗子,哮天犬。
不日前,杨戬听从玉鼎真人的指示,借着妹妹的宝莲灯去北海成功镇压了三头蛟。
所以他得到了一件让他特别喜欢的兵器,三尖两刃枪。
他本想把这个举世无双的好消息和妹妹好好分享一下的时候,却被嫦娥告知,他的妹妹快成了人 妻了。
是一个人族帝王的妾室。
这消息对杨戬来说无异于五雷轰顶。
他杨戬一向是宠妹狂魔,自己的妹妹居然莫名其妙就成了人 妻,他就只是去北海镇压了一个三头蛟,自己的宝贝妹妹就这么被某个不长眼的野男人勾引走了。
他深知自己的妹妹是瞧不起世间所有男人的,结果在他不在的这几天,悄咪咪的就和这野男人私定终身了。
在从嫦娥那知道是妹妹求婚的时候,他更加觉得是帝辛这个野男人给自己的宝贝妹妹下了咒。
“雉鸡精啊,哥和你好好说道说道,你这鸡场显然还是不够狠,你就该让你养的鸡生长速度再快一些,好节约自己的成本,再和隔壁的鸡场来一场酣畅淋漓的价格拉锯战,然后再安然的等些日子,那肯定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呀,不过不可以超过百分之八十的鸡肉市场,不然容易被查封在恶意垄断市场。”
迎面走来一个鸡妖和一只狗妖,二妖一边走,一边露出来无比激动的神情。
“其实我觉得我的鸡场已经很棒了,没有必要再扩张了。”
“没关系,你听哥一句劝,大大方方的雇人扩建鸡场,你雉鸡精肯定可以高高兴兴的当上这朝歌城的首付,好日子近在眼前呀。”
杨戬淡然的看了看这两个妖怪,而这鸡妖和狗妖倒是根本没搭理他,二妖还在进行热烈的讨论,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妖族光明正大的走在人族的地盘上这种情况,从古至今都没有发生过。
“这朝歌城,可以的,不错。”
杨戬看着在朝歌城中,各个种族的妖怪都在闲庭若步的走,且还有很多的精灵在半空中踏空而行。
还有许多鸟妖会扑棱两下,幻化出人形态立在地上。
突然,杨戬心中有感,顿时乱了心神。
迎面走来的,是一个高达六米的巨人。
尽管这巨人锋芒褪去,气息内敛,他二郎神还是可以切身的感知到这巨人身上恐怖如斯的杀伐煞气。
“在朝歌城之中竟然有如此这般强悍的大巫存在,人皇是真的没心眼吗,居然敢放任这种大能在朝歌城中胡乱行走。”
这高达六米的巨人强悍无比,如果是他二郎神与之对峙,赢面也小的可怜。
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杨戬登时大惊失色,这大巫竟然在脚上带着脚镣。
“双乳作眼,以脐为口,他是刑天!”杨戬洞悉了面前人的真实身份,当即心神巨震。
传言刑天战无不胜,勇猛异常,被世人信仰为最强战神,且还是巫族最强的第一祖巫。
现在居然脚上戴着脚镣,仿佛要被押送去某个地方一样!
“这脚镣是平平无奇的凡铁,如果刑天愿意,挣脱这脚镣绝对是易如反掌的,且押送他的卫兵只是平平无奇的人族武者,在刑天眼里,这武者应该只是蝼蚁罢了,又为什么会乐意被蝼蚁所押送?”
刑天被军部武者一步一步押送着,在路过杨戬身边时,发现杨戬在看着他,于是刑天转了转身子,撇了一眼杨戬,便转身缓缓离开了。
在杨戬有点脑子短路的时候,就听到身边有百姓在小声谈论。
“刑天不愧是巫族的祖巫,一人做事一人当,上古战神居然自带脚镣,愿意在这朝歌城游街示众。”
是一名羊妖在和花妖议论。
见二妖这么说,杨戬着急忙慌地向着羊妖追问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天呐,人皇竟有如此这般的魄力,让刑天这种盖世强者甘愿俯首称臣?”
杨戬了解了此事的来龙去脉之后,突然对妹妹在数万生灵前求婚的男人起了好奇心。
“主人,既然你好奇了,不如去看看。”
“也罢,咱们这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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