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种红薯开始 - 第25章.《大周纪年》
张合从一堆书籍里挑了一本最厚的,书名叫做《大周纪年》。
他先前学习认字的时候,就听卫鹏说过,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大周王朝。
据卫鹏所说,大周王朝建立至今,已经有上万年。
对此张合是持怀疑态度的,这不太符合科学规律。
他原来所处的世界,才区区数千年的历史,人类便已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上天入海无所不能。
反观这个世界,连科学的影子都没见着,大家都还在使用最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
而且根据张合上辈子所学来分析,一个王朝不可能维持上万年,能保持300年就差不多了。
一般一个王朝刚开始时,各项制度都比较好,是适合普通人生存的,管理者也都是经历过考验的。
但经历过几代人之后,无论是人还是制度,都会逐渐腐朽。
最重要的一点是社会资源会逐渐向少数人集中,最终大部分人失去资源而无法生存。
大量人口失去财富等资源,无法生存就会引发动乱,最终王朝在动乱中被摧毁,消灭旧的权贵体系,让财富重新分配,新的王朝建立。
然后再集中,再洗牌,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这是自然规律,人力无法逆转。
张合把这本《大周纪年》翻开。
只见第一页就写着始祖平王,扫荡各方妖邪,平定天下,为人族开创太平盛世,流伟至今已是万年有余。
跳过简介往下翻,万余年前,妖魔肆虐神州,以人为食,始祖不甘被妖魔所奴役,怒斩青龙而起兵,史称大周元年。
大周二年,始祖率八百人族勇士,与白蛇妖族战于新野,大胜之。
大周三年,……
大周一百二十五年,始祖经历一百多年征战,终于驱逐各族妖魔,平定天下,史称平王。
同年八月,分封有功之巨于各方,根据各人功勋大小,设立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
张合开始还以为这是一本很正经的历史书籍,现在越看越觉得像一本神话故事。
看来这个世界也一样,上位都喜欢把自己神化,让民众对自己盲目崇拜,以稳固自身地位。
张合对于这种老掉牙的愚民政策,有一种俯视原始文明玩泥巴的优越感。
即然书都买回来了,看看神话故事也不错,通过神话故事也能了解一个地方的文化。
他越看越觉得这个世界的人脑洞真大,明明是一本很正经的历史,却写得比小说还精彩。
里面记录的各种妖魔千奇百怪,让人叹为观止,通篇都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同时,这本书多多少少也对他的信仰体系造成了一些冲击,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存在?
他修练《追魂夺命十三刀》几个月,现在的体质远超常人,偶尔也能做出一些违背万有引力的事来。
难道这个世界没有牛顿就可以为所欲为?
此时张合的小院之外,一名白衣胜雪的青年,手摇羽扇,轻轻一个纵身便已翻过围墙,落入小院之中。
脚步在地面轻点几下,便已经到了张合的窗前,其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衣带飘飘若谪仙降临。
白衣青年到了窗前只是一个闪身,就翻过窗户,出现在张合面前。
这时候,张合早已放下书,抽刀在手。
“你就是杀了司堂主的人?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
白衣青年摇着羽扇,一脸戏谑地打量着张合。
“你也是黑虎堂的人,来找我报仇的?”
“也可以这么说,我接了掌黑虎堂,无论如何,也得给大家一个交代。
那本《追魂夺命十三刀》应该被你得了吧,主动交出来,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
青年瞟了一眼张合手里的刀,认出正是司堂主平时宝贝得不行,连睡觉也要带在身边的宝刀。
根据消息,张合是用卑鄙手段才得以杀了司堂主,本人并没有什么实力,他只要小心对方撒石灰就没事。
张合却没有跟对方废话的想法,当即一刀向白衣青年劈出,《追魂夺命十三刀》第一式。
白衣青年身影往后一闪,就避开了刀锋。
“原来你已经学会第一式,还算不错。”
张合一刀劈空,并没有任何停顿,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和力量劈出第二刀。
“没想到你还是一名武学奇才,这么短的时间竟然已经练成第二式。”
第二刀只是让白衣青年面色微变,仍然闪避开来,同时手中羽扇向张合面门拂来。
这时候张合的第三刀已经劈出,白衣青年只能收手闪避。
白衣青年对这套刀法很熟悉,走的是刚猛迅捷的路子,一刀更比一刀强,层层叠叠如波涛,刀刀致命。
而他所修练的武功,却是飘逸轻灵,遇到对方第三式刀法,只能闪避,无法硬抗。
同时他的眼睛像见到鬼了一般惊恐,这么短时间,怎么可能练成第三式刀法的?
要知道司堂主从小修练《追魂夺命十三刀》,用了将近三十十年时间,也才堪堪修练到第七式。
对方如何在短短几个月修练到第三式的?
白衣青年的惊恐还未结束,张合的第四刀已经斩来,他的身法灵动,但这房间太过狭小,身法再好也没有他发挥的空间。
无法力敌,逃!
然而当他欲要翻窗而出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窗户竟然被一只凭空出现的大麻袋堵死。
也就在此时,一刀从他的颈项划过,白衣青年人头落地,鲜血像喷泉般涌出,溅射得张合新买的被褥上全是血。
张合四刀斩敌,这时候却来不及高兴,连忙把窗户上的一麻袋红薯干收起,溅上血就不好卖了。
回头望着满屋的鲜血,看来这座小院是一座凶宅,里面的血迹几乎就没有干净过,死的人已经十多个了。
张合扯过地上的白衣服,把刀上的血迹擦干净,这才伸手在白衣青年怀里摸索起来。
一本沾了血的旧书,封面写着《追风无影步》,随便翻看了一下,果然又是一门武功秘籍。
里面只有一门步法,白衣青年飘逸的身法走位,应该就是来源于此。
将书籍收进空间,又从怀里摸出大概三四两碎银子。
这时候他才把白衣青年手里的羽扇捡起。
也不知是什么鸟的羽毛制作而成,握在手里轻飘飘的,却又坚硬似铁,边缘极为锋利,血液洒在上面,轻轻一甩就变得干干净净。
张合拿着羽扇把玩了一会,便将其收进空间。
斩杀了白衣青年后,这一夜再也没人打扰,一觉睡到大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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